一、前言
“十三五”时期是青海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决胜阶段,是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转型期,也是能源革命发力提速的关键期。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革命”,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我省新能源新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建设和谐美丽青海提供坚强支撑,是青海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立足点。
为提高能源系统效率,建设绿色发展新生态,切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依据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能源发展战略要求,综合青海省电力、新能源、煤炭、油气等各专项规划以及各专题研究的主要成果,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青海省能源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政策保障措施。规划的编制对于促进能源产业科学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是青海省能源项目布局、核准、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青海省能源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总量和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民生条件持续改善,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较好的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能源发展呈现出“四突破”,“三增加”,“两创新”,“一全面”的良好局面。一是太阳能、水电、风电和高效清洁煤电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截至2015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突破500万千瓦,达到564万千瓦,“十二五”累计发电量178亿千瓦时,居全国第一。黄河上游湖口至尔多段水电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规划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有力地支持了玛尔挡、尔多等水电站开发。风力发电实现零的突破,建成了茶卡、诺木洪、锡铁山等风电场,装机47万千瓦,为下一步建设规模化风电场奠定了基础;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有所突破,世界海拔最高的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并网发电,青海首台热电联产机组投产运营。二是电力装机、发电量和新能源比重显著增加。能源生产供应能力明显增强,2015年全省电力装机比2010年增长68%,发电量比2010年增长21%。能源结构不断绿化,201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81%,保持在全国前列,其中新能源发电比重不断提高,占14.5%。三是新能源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探索出了一条创新引领、网源协调、水光互补、带动产业、协调发展的新路子,科技创新、建设规模、利用效率、协同能力等多项指标走在了全国前列,为我国光伏可持续发展树立了典范。光热发电、水光互补、分布式能源等新形态不断出现,建成全国首个商业化运行的光热示范项目、世界最大的水光互补发电项目,形成了能源新技术和新模式示范高地。四是全面解决无电人口通电问题,能源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十二五”末青海电网已覆盖大部分县域。
1.电源发展情况
2015年底全省电力装机突破2000万千瓦大关,达到2171万千瓦,其中水电1145万千瓦,占53%;火电415万千瓦,占19%;太阳能发电564万千瓦(含光热1万千瓦),占26%;风电47万千瓦,占2%。
(1)水电。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建设加快,建成装机1034万千瓦。拉西瓦水电站全面建成,达到正常蓄水位实现满负荷发电;随着征地移民工作的推进,积石峡库区蓄水水位不断抬高,发电量不断增加;班多水电站投产发电,为玉树电网提供了电源支撑,有力支援了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加快推动黄丰、大河家水电站建设;协调推进羊曲、茨哈峡、玛尔挡水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通天河水电开发规划。积极推进中型水电站开发建设,纳子峡水电站建成发电,成为大通河龙头水库,调节了河段流量,增加了下游多个水电站的保证出力;根据引大济湟调水工程的需要,加快推进了石头峡水电站建设。结合青海小水电开发的实际,出台了停止省内河流小水电开发规划、前期及其他相关工作文件,规定对于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小水电项目,限时关停,自行拆除,恢复河道原貌。“十二五”全省新增水电装机60万千瓦。
(2)火电。火电建设步伐加快,陆续建成了宁北火电厂、华能西宁热电联产和中电投西宁火电厂,缓解青海冬季严重缺电的矛盾;积极衔接国家能源局,将万象铝镁热电联产、神华格尔木火电厂、民和热电联产、桥铝“上大压小”等项目纳入青海省年度火电实施方案,开展了德令哈、西宁第二热电联产、大唐格尔木火电厂、鱼卡坑口火电厂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储备了一批项目;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实施了唐湖电厂供热改造,淘汰落后小火电容量26万千瓦。“十二五”全省新增火电装机210万千瓦。
(3)太阳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突飞猛进,2015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占全国的13%,成为全国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基地之一。光伏电站发展带动了太阳能光伏制造业的发展,光伏产业成长为青海省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开展了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研究和产业化试验。中控德令哈1万千瓦项目建成并网,成为全国第一个商业化运行的光热电站;中广核德令哈5万千瓦光热发电试验场、青海光热电力格尔木2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国家电投德令哈27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前期推进顺利。积极探索水光、风光等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利用新模式,世界最大规模的龙羊峡水光互补85万千瓦项目建成并网运行。促进分布式和户用光伏电站建设,在西宁、海东等探索光伏发电应用与设施农用地结合,在玉树、果洛等青海电网尚未覆盖的偏远地区推广户用光伏电源,“人人消费能源,人人生产能源”的生产消费新形态正在形成。“十二五”全省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561万千瓦。
青海太阳能发电的快速成长,促进了全省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推动了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发展,有效应对了欧美对我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的影响,为全国太阳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4)风电。风电建设拉开序幕。“十二五”期间,国家能源局给我省下达风电计划容量195万千瓦,到2015年末已累计核准风电场25个,容量116万千瓦。在锡铁山、大格勒、诺木洪等风资源较好地区,编制规模化风电开发规划。“十二五”全省新增风电装机47万千瓦。
2.电网发展情况
青海电网形成东西750千伏双链式结构的主网网架,330千伏为支撑的环网结构,南北330千伏电网贯通,110千伏电网辐射供电,供电能力与质量显著提升。“西电东送”通道输送能力进一步增强,骨干网架结构不断优化,提升了对新能源并网能力。全面解决全省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供电范围覆盖全省大部分地区。
“十二五”期间建成了750千伏西宁至格尔木输变电工程、750千伏柴达木、日月山变电站扩建工程。随着750千伏青新、±400千伏青藏、750千伏西宁至甘肃武胜等一批联网工程的投运,青海与西藏、新疆、甘肃等省际间电网交换能力也不断增强。建成330千伏玉树电网与青海电网联网、格尔木至那林格至花土沟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了果洛网外三县、玉树网外三县与青海电网联网工程,玉树、果洛、茫崖、冷湖等地区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大幅提升。持续实施了农网改造升级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电网覆盖面积不断扩大。青海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667%,农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85%。玉树6县、茫崖、冷湖等地区与青海主网联网,为下一步理顺电力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十二五”期间建成750千伏变电站6座,变电容量1440万千伏安,线路17条、2716公里;330千伏变电站29座、变电容量1662万千伏安,线路115条、5578公里;110千伏变电站121座,变电容量898万千伏安,线路309条、8108公里。
3.煤矿建设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省煤矿工业取得长足发展。建成了义海公司大煤沟、西海煤炭公司柴达尔等现代化中型矿井;开工建设了鱼卡一号改扩建、二号、三号等现代化大型矿井;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大幅改善,煤炭生产连续十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煤炭资源勘查取得重大成果,新增探明煤炭资源储量28亿吨。通过木里煤田整治,煤矿生态环境大幅改善。
截至2015年底,全省建成生产煤矿25处,核定产能838万吨/年,其中动力煤718万吨/年,焦煤120万吨/年。“十二五”新增煤炭产能333万吨/年,其中动力煤213万吨/年,焦煤120万吨/年。
4.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情况
“十二五”期间,青海油气勘探连续取得重大突破,继发现昆北、英东两个亿吨油田后,又发现了扎哈泉致密油田以及东坪牛东气田,东坪气田为国内最大基岩气藏。重点勘查了柴西南区昆北段、乌南斜坡、七个泉-砂西斜坡、跃进斜坡、柴北缘马北~南八仙构造带;加大了已有涩北一号、涩北二号、台南、马海、盐湖、驼峰山等6个气田周缘勘探力度。
截至2015年,共发现19个油田,8个气田,累计探明地质储量石油6.3亿吨、天然气3820亿立方米。其中,“十二五”累计生产原油1058万吨、天然气327亿立方米;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9亿吨、天然气820亿立方米。原油加工能力151万吨。油气管网不断延伸,原油管道干支线管道总里程达到439公里,管输能力300万吨;天然气主干网2867.6公里,管输能力约101亿立方米。
(二)面临形势
“十二五”以来,青海省能源发展成效显著,但是受到“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因素的影响,“十三五”及今后一段时期,世界能源格局和供求关系将持续深刻变化,我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青海能源发展也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1.国际形势
从国际看,能源发展主要呈现四个特征:一是能源供需持续宽松。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缓慢复苏,能源需求增长减速。预计今后几年世界能源需求不会大幅回升,供需宽松格局仍将延续。二是能源结构低碳化。随着国际社会对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重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全球可再生能源、核电利用迅速增长。三是能源生产利用智能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能源技术深度融合,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开始步入产业化发展阶段,分布式能源系统走入千家万户,“人人消费能源、人人生产能源”的生产消费新形态正在形成。四是能源供需格局多极化。正在形成中东、中亚-俄罗斯、非洲、美洲多极发展的新格局。同时,世界能源消费重心加速东移,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全球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2.国内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世情国情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做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科学判断。能源发展步入新常态的特征也非常明显,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能源消费增长减速换挡。2015年消费增速0.9%左右,是1998年以来最低增速,能源消费换挡减速趋势明显。二是能源结构优化步伐加快。预计“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煤炭消费比重将进一步下降,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将继续较快增长。三是发展动力开始转换。拉动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正在从高耗能产业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生活用能转变。同时,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新业态、新产业加快发展,将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
3.省内形势
一是能源供给形势将发生变化。“十三五”油气将依然保持输出态势;水电、火电、新能源建设逐步加快,我省电量缺口由“十二五”的全年刚性缺口转为富余;而随着新增火电机组的建成投运,原煤缺口将逐年增大。二是生态保护要求提高。随着我省生态文明示范先行区的建设,对生态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能源发展面临着矿区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环保之间的矛盾,火电污染物排放与排放总量减少之间的矛盾,水电开发与三江源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太阳能发电电站建设与草原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三是现行电力体制难以适应发展要求。发电企业电力直供、电网企业保盈利、人民群众降电价,这些利益诉求很难协调,将在我省电力体制改革中寻求新的平衡。四是市场消纳新矛盾。随着我省新能源产业的飞速发展,青海电网接纳能力接近饱和,急需建设跨区电力送出通道,而东部发达地区要求加快自身常规电源发展,对接纳西部地区新能源态度不积极,这与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的要求相矛盾。五是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能源的需求逐年增加,能源消费总量将快速增加,较难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控制指标。
(三)重大机遇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将发生根本性变革,能源结构步入战略调整期,青海的能源发展面临三个重大机遇。
一是国家能源结构的战略调整将给青海能源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当前我国正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一系列政策相继推出,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双重更替将逐步加快。青海油气储量丰富,水电、太阳能、风电、地热资源等非化石能源资源优势突出,将抓住机遇打造海南州、海西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绿色能源示范省。
二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也将带来新的契机。青海紧邻陕西、甘肃、新疆,具备一定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是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绿色能源示范带”、“能源消费和生产革命示范带”的重要环节。围绕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可将青海建设成为我国西部的新能源基地、工业基地、大数据创新创业基地,拓宽优势资源转换的实施空间。
三是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将给青海的清洁能源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作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的一部分,全国范围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将于2017年启动。新能源企业将可通过碳交易获取额外收入,提高新能源项目收益率,对新能源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十三五”能源平衡预测
结合国家能源供需形势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分析,全面评估资源、环境、技术、安全及经济性等因素,对我省电力电量、煤炭及能源供需预测如下。
(一)电力电量平衡
1.电力装机及发电量预测。水电、火电按照项目进展情况预测各年新增装机。新能源结合青海省内消纳、外送通道、光热技术进展情况预测。
2.电力电量消费预测。综合考虑电力弹性系数、分产业单耗、人均用电量、大用户报装计划等方法预测结果,结合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结果,青海电力需求预测提出高中低3个方案。
3.电力电量平衡
(1)平衡原则。按电源项目建设进度平衡,其中外送电源不参与平衡。电力平衡选择青海负荷最大的12月份,总备用取最大发电负荷的15%。
(2)平衡结果。目前已确定火电电源按期投产后,青海电网电力电量逐步平衡,2020年青海电网电力盈余49万千瓦、电量盈余45亿千瓦时(火电利用小时数按5000h)。考虑“十三五”期间青海省内电网在消纳新能源电量后,2020年青海省内火电电源利用小时数降至4267小时。
(3)外送可再生能源
经测算,到“十二五”末,外送可再生能源电量410亿千瓦时,不参与省内能源平衡。
(二)煤炭平衡预测
1.煤炭生产。2015年,青海省煤炭产量810万吨,木里矿区综合整治完成后,部分在建煤炭建成,煤炭产能适度增长。
2.煤炭消费。青海煤炭消费主要集中在电力、冶金、建材、化工、民用等行业,按煤种又分动力煤、焦煤。电力用煤按照火电项目建成后年需求量预测;化工、冶金用煤按照煤化工、铁合金项目进展预测;随着能源结构调整,预计其它工业及民用煤炭需求量将有所下降。到“十三五”中后期,随着煤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冶金产业的预期性恢复、高效清洁煤电项目的陆续投产,我省煤炭需求将迅速增长。
(四)能源平衡
1.一次能源生产预测
水电按黄河大中型电站按多年平均发电量及近期平均来水量,年利用小时数按光伏1600小时、光热3500小时、风电2000小时计算。煤炭、原油、天然气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测算。
到2020年,青海省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将达到5639亿吨标煤,比2015年增长70%。可再生能源生产比重将大幅提高,超过世界绿色能源典范丹麦、德国等。
2.能源消费预测
根据“十三五”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综合考虑全省GDP未来的发展速度,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等因素,分别以高、中、低三个方案进行能源消费预测。
在低水平下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4907万吨标煤,“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4.4%。
在中水平下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5423万吨标煤,“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5.6%。
在高水平下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5927万吨标煤,“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6%。
“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长速度8%,考虑“十三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取中水平预测,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预计为5423万吨标煤,年均增长5.6%。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将达到43%,比2015年提高7个百分点。
3.能源平衡
总体看,外送可再生能源电量不参与平衡情况下,青海省“十三五”期间能源供给略显不足。电力、石油、天然气供大于求,煤炭仍然不能自给。
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火电,积极融入全国特高压电网、建设智能配电网,稳步推进油气勘探开发,合理发展煤炭,加强输储设施建设,打造国家重要区域能源接续基地、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打造绿色能源示范省,为建设和谐美丽青海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针对“十三五”省内外能源发展环境变化的新特点,我省能源发展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发展新体制,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重点能源工程,力争在光热发电、地热利用、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等方面取得突破。
——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形成与我省省情相适应的煤、油、气、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储设施建设。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进美丽青海建设,为保护"中华水塔"构筑生态屏障。利用我省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坚持开放发展。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完善开放新局面,形成开放新体制。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化周边和沿线国家能源合作,加快推进“疆煤进青”、青海新能源外送工作。
——坚持共享发展。坚持能源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以逐步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提高民用天然气供应保障水平。
五、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增强能源供给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能源供应;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取得新突破,煤炭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用能条件大幅改善,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以创建全国绿色能源示范省为牵引,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国家重要区域能源接续基地、国家清洁能源基地。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逐步构建符合自身的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能源供给体系。
(二)主要指标
1.总量指标。到“十三五”末,如特高压通道顺利建成投运,全省能源五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400亿元(不含海西、海南可再生能源基地内投资2557亿元),年均增长10%;规模以上能源工业增加值502亿元,年均增长12.4%,占生产总值的14.5%,占工业增加值的41.5%(不含外送480亿瓦时电);五年累计能源生产总量24043万吨标准煤(不含外送480亿瓦时电),能源消费总量24153万吨标准煤;一次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分别增长11.3%和5.5%。
到“十三五”末,全省电力装机5480万千瓦,水电1520万千瓦、火电650万千瓦、光伏2400万千瓦、光热200万千瓦、风电710万千瓦。清洁能源总装机4830万千瓦,占全国约6.4%,占全省88%,成为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外送电力2120万千瓦,其中光伏1400万千瓦、光热2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水电220万千瓦。
“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增探明资源储量石油2亿吨,天然气储量1000亿立方米,煤炭资源储量4亿吨。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300万吨、100亿立方米,原油加工能力达到300万吨,煤炭产能适度增长。
2.结构指标。到“十三五”末,非化石能源生产比重达到69%,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保持在80%以上。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占42%,比“十二五”末降低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左右,比“十二五”末提高4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电量占电量总消费的73%,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电量占电量总消费的27%。
3.节能减排指标。确保万元GDP能耗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之内。严控新增火电机组排放标准,加快现役火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将火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之内。
4.普遍服务水平。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约607千瓦时,年均增长9.2%。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天然气利用范围,力争气化人口率达到40%,电网人口覆盖率达到99.8%。
六、重点任务
青海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要顺利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源事业的发展对青海省经济社会支撑作用至关重要。“十三五”青海能源发展将着力建设国家重要区域能源接续基地、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打造绿色能源示范省。具体表现为“343”,即实现“3个改造”,建设“4个基地”,开辟“3个通道”。一是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开展煤电节能减排改造。二是坚定不移的打造海南州和海西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基本建成千万吨级高原油气勘探开发基地,努力扩大黄河上游水电基地。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广袤可利用的荒漠化土地优势,主要发展光热、光伏发电,结合抽蓄电站、风电,规划装机399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建成780万千瓦,其中光伏400万千瓦、光热120万千瓦、风电260万千瓦;海南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黄河上游水电调峰优势将光伏发电调整为与水电相同的优质电能,发展水光互补光伏发电,结合抽蓄电站、风电、光热发电,规划装机332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建成2120万千瓦,其中光伏1300万千瓦、光热8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水电340万千瓦。三是配套两个基地建设两条至华中或华东特高压外送通道,开展中哈石油管道延伸至格尔木的前期研究工作
(一)电源
1.大力发展新能源
(1)太阳能发电。立足水光互补、能源资源等优势,以创建全国绿色能源示范省为牵引,发挥黄河水电等骨干企业作用,稳步建设海南、海西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将青海建成全国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基地、技术发展高地。继续推进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发展,园区化承载。海西州重点建设德令哈西出口、格尔木东出口、乌兰、都兰、大柴旦、冷湖、茫崖等光伏或光热园区。海南州重点建设共和、兴海、贵南、同德等光伏或光热园区。研究全流域多级水电站与光伏发电联合互补和贯流式水电站与其他能源互补机制,提高黄河流域整体水光互补光伏发电能力。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重点发展以大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为主要依托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农业设施、闲置场地等扩大利用规模,发展农光、水光、牧光、林光等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在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实施光伏扶贫工作,实现精准脱贫,打好扶贫攻坚战。推动海南州、格尔木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到“十三五”末,太阳能发电装机2600万千瓦,其中光伏2400万千瓦,光热200万千瓦。
(2)风电。在海西、海南等风资源较好的地区,统筹兼顾推进规模化风电场建设,建设诺木洪、茶卡、刚察、格尔木等地风电场,视青海电网发展情况适时推进冷湖、茫崖等地风电场建设。到“十三五”末,风电装机容量710万千瓦。
(3)新能源产业。坚持创新驱动、技术引领,实施先进技术领跑计划,推动高效光伏发电新技术、太阳能光热储能发电技术、高海拔低风速风力发电技术研发取得突破,形成新能源产业技术发展高地。坚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与容量配置、产业基地与发电基地相结合,提高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和新能源发电协同发展水平。
2.积极发展水电
充分利用我省水能资源优势,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加快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建设,建成羊曲、玛尔挡、大河家等水电站,加紧推进茨哈峡水电站建设,启动尔多水电站前期工作。依托拉西瓦、李家峡等现有水电站扩机扩容,开展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合理布局,适时启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到“十三五”末,水电装机1520万千瓦。
3.高效清洁发展煤电
综合考虑煤炭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我省鱼卡煤矿、格库和敦格铁路建设,基本建成青海万象铝镁热电联产项目、桥铝电“上大压小”电厂,新开工建设民和热电联产项目,满足我省“十三五”用电和城市清洁采暖需求。到“十三五”末,火电装机650万千瓦。
充分借鉴和吸收试点地区火电灵活性相关经验,研究具体实施技术方案和计划,不断提升青海省火电运行灵活性。研究通过加装储热装置实现“热电解耦”改造,对热电纯凝机组本体进行深度改造,降低锅炉最小出力及机组最小技术出力,切实提升调峰能力,不断积累缩短火电启停时间、提升爬坡速度改造经验,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4.积极推进电能替代
通过加强规划指导,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重点在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和消费领域推进电能替代,开展“电化青海”工作。同时,在严格节能环保措施,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优化电能替代价格机制,有效利用财政补贴,积极探索融资渠道等方面制定完善配套支持措施。
(二)电网
“十三五”期间,结合青海省可再生基地开发进度及中东部受端市场空间,统筹研究论证特高压直流外送的可行性与实施方案。积极融入全国特高压电网,争取建成青海至中东部地区的绿色送电走廊,适时开工建设格尔木至塔拉的省内特高压交流,加强750千伏骨干网架建设,提升省际电力交换能力及省内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继续发展330千伏主网架,扩大330千伏主网覆盖面,解决网外县域联网问题;依托750千伏电网建设,实现330千伏电网分区运行,750/330千伏电磁环网适时解环;优化负荷中心330千伏网架结构,提高大用户供电可靠性,兼顾远期短路电流的需要;加强新能源送出工程建设,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接入创造条件。
加大农网升级改造力度,特别是加强玉树、果洛地区输配电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农牧区供电能力;积极引导分布式电源在负荷中心布局,提高电网消纳水平。提升发展理念,推进智能化变电站建设,全面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提高供电可靠性。
到“十三五”末,青海750千伏电网在省内形成3个双环网、1个三角单环网的网架结构,330千伏电网在负荷中心形成以750千伏变电站为电源点双环网、双链式结构,在边远农牧区及负荷分散地区仍以辐射结构为主。省间青海与西藏以1回±400千伏联接,与甘肃以6回750千伏线路联接。
(三)煤炭
在充分考虑矿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合理安排煤炭品种和产能布局,适度勘查开发海西鱼卡、团鱼山等地区煤炭资源勘探和开发,逐步退出西宁、海东、祁连等地区煤炭开发。加大从甘肃、新疆等周边地区调入煤炭力度。加强资源勘查,重点完成10个勘查区勘探,完成勘查面积880平方公里,预计探明资源量4亿吨。
团鱼山矿区团鱼山勘查区;聚乎更矿区聚乎更南预查区;江仓矿区江仓南预查区;全吉煤田绿草山煤矿深部预查区;鱼卡矿区羊水河勘查区;鱼卡矿区三岔口东部预查区;鱼卡矿区北山东部预查区;热水矿区热水默勒一带煤炭资源调查评价区;德令哈煤田航亚详查区;鱼卡矿区九龙山、古炮台地区。
优化煤炭生产结构,做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煤炭资源集约、高效、绿色开发。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优化行业组织结构。
(四)油气
加大柴达木盆地英东、大风山等油气勘探和开发力度,坚持油气并举,突出重点目标,落实规模储量,加强有利区带勘探,推进风险勘探,寻找接替领域,稳步推进油气田稳产增产,确保青藏高原的油气供应。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千万吨高原油气田,并保持长期稳产,原油加工能力扩能到300万吨。
(五)新型能源
推进柴达木盆地非常规油气、木里煤田天然气水合物等资源勘探开发研究。在西宁、贵德、共和盆地等地开展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六)能源输储设施
开展中哈石油管道延伸至格尔木的前期研究工作,以及青藏天然气管道干线项目的研究工作,构筑以格尔木为枢纽的青藏高原油气供应网络;扩大天然气供应覆盖面,加快建设天然气输配管网和储气设施,建成平安至同仁、湖东至海晏天然气输气管道、甘河西区门站—多巴—装备园调压站高压管道。推进城市调峰储气设施建设,在西宁建设库容1.5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调峰站。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农网升级改造,满足充电桩建设需要。
(七)农村和城镇边缘地区生产生活用能
努力保障农村和城镇边缘地区用气。逐步将天然气管网延伸到城镇边缘地区,扩大天然气供应覆盖面,减少居民因燃煤对大气带来的污染。抓住国家推动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的机遇,大力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5处。努力通过设立洁净煤供应点,建立农村居民用煤补助专项资金等方式保障农村居民用煤。
利用扶贫开发工作和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到“十三五”末,力争城、农网电压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6%(城、农网停电时间不超过50分钟、10小时),户均变电容量2.2千伏安,实现村村通动力电。
(八)能源建设重大项目
“十三五”能源建设项目详见附表六,能源建设重大项目详见下表。其中,“十三五”两个基地外送电力2120万千瓦,光伏1400万千瓦、光热1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水电220万千瓦。
七、保障措施
实现“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以改革创新精神解决我省能源发展重大问题。具体而言,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能源管理体制,强化机构职能和协调作用,统一研究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全面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四位一体发展机制,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全面加快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要求和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制定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逐步推进。
二是创新能源发展方式。在海西、海南,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调峰能力,建立配套电力调度、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同时。依托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以新能源带动新材料产业,促进青海能源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新能源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加快我省光热、风能技术创新步伐,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新能源资源开发配置方式。争取国家层面政策资金支持,建设特高压外送通道,满足光伏、光热、风电等新能源发展需求。坚持以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规模化开发、集群化发展、园区化承载,大力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实施有利于消纳新能源的产业政策、导向,鼓励用电侧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电力。
三是提高电网保障能力。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省级层面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计划,市州层面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规划。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提高农牧区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农牧区用电需求。加强电源、电网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机制,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拓宽电网建设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投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
四是扩大电煤供应通道。随着火电项目在“十三五”陆续投运,我省对电煤的需求将快速增加。对此,要实施“内节外引”的煤炭战略。“内节”,就是厉行能源节约,科学利用省内能源,加大省内鱼卡、大煤沟等矿区煤炭资源勘探开发;“外引”,就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扩大引入省外煤炭,积极依托敦格、格库铁路加大疆煤利用,确保电煤供应。
五是统筹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十三五”期间不再新增火电电源点,现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2020年前实现超低排放。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建立河流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限制小水电开发。加大煤矿开采区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充分发挥光伏电站固沙保水的作用,开展光伏电站对于治理土地荒漠化作用的研究,加强海南州、海西州等生态光伏园区建设。
六是建设青海省能源大数据平台。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国内外、省内外能源信息和数据,为能源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政府科学研判行业运行态势提供参考,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七是健全金融财税政策。积极衔接国家有关部门将青海绿色电源、电网尤其是特高压外送纳入国家专项债;积极与银行开展金融合作,签署战略协议,推行绿色信贷;利用“十三五”启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契机,推动我省新能源发展。
八是加强能源项目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及时消除和减少事故隐患,避免能源建设重大项目发生安全事故。
八、规划实施
(一)横向协同,紧密衔接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和城乡建设、土地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做好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重大问题研究论证,会同财政、电网、土地等部门组织实施能源重大专项,保障能源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纵向贯通,统筹推进
各地区要根据本规划制定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制定重大行动计划路线图,确定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间,保障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各地区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对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定下年度计划目标、保障措施。各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经过评估筛选形成我省能源开发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规划按计划执行。
(三)建立“531”工作机制
建立五年发展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年度项目实施“531”工作机制,每五年开展一次规划编制,形成规划项目库,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将规划项目进行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内容,实施年度计划统一编制、上报、下达及调整工作,实现计划落实规划,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
(四)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强化项目后评价
根据规划执行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在2018年进行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立足规划实施,着眼长远发展,对规划滚动调整和提出对策建议。在2020年进行规划终期实施总结,为编制“十四五”能源规划提供科学借鉴。强化对规划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在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进行建设内容、建设成效评价,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项目后评价成果作为规划制定、项目审批、资金安排、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