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检查,我省区域性批发企业能够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有专门的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特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做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双人双锁、专库专柜、专人专账;特药电子监管网运行通畅,数据报送及时;库存特药管理账物相符,记录齐全;专库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同时,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对客户档案管理不细,相关资质未及时更新,未按企业文件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安全性进行定期评估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觉性,及时整改,有效排除安全隐患,杜绝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确保特药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