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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政系统积极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信息第27期)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02-15 13:54:02
我省民政系统围绕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要求,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为目标,紧紧围绕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制定和实施各项社会政策,使我省的民生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一、在社会救助方面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十项民生实事,完善价格波动应对机制,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做好托底工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16〕19号),决定再次调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也是继2009年后连续第八年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0元/月,由2015年的37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70元/年,由2015年的2400元/年提高到2970元/年,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新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与此同时,为解决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问题,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越冬,省民政厅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筹措资金6181万元,为全省16.5万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贴。今年我省的城市低保对象冬季取暖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三无对象”家庭每户1000元,一般低保家庭每户750元。
    二、在养老服务方面
(一)着力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我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的有效形式,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农村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全省特困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购买服务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累计下达购买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39亿元,服务对象达6.27 万人,服务人次45万,在西宁、海东市实现了城乡统筹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其它州试点工作也在有序开展。2016年在4州8县52个乡镇继续为1211名困难老人开展代养服务。截止2016年底,投保老年人数达38.51万人,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55.2%,合计保费1064.4万元,结案理赔643起,赔付金额383.01万元。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示范带动,逐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同时,投资1000万元开发的青海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已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验收,开展试点运营。积极争取将海东市纳入了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国家级试点。
(二)扶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青政[2014]33号)文件精神,按照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作用的要求,通过完善财政和金融扶持政策,2016年我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参与机构养老服务。将65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公建民营方式交给社会组织运营,开展经常性社区养老服务,利用青洽会招商引资平台,将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纳入招商引资推介目录, 2016年共签署4个意向性投资协议,项目落地2个,到位资金8900万元。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工作,储备并积极培育一批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模式养老机构,完成了1.2亿元的贵德县PPP项目招标和民和县PPP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截止目前,共培育并登记成立各类养老服务社会组织40家、企业13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养老服务工作的改革创新。
(三)医养结合工作稳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进展顺利,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南州成为全国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地区。目前,第一批试点的西宁市和海东市的22个单位已开展试点工作,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有5家,正在建设的医养结合机构有4家,积极培育的共建和合作机构有5家。民办的医养结合机构青海恒生长者照护中心、城北区医养中心2个项目顺利启用,预计新增医养结合性床位1000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省民政系统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取暖救助制度,提高特困供养对象取暖补贴标准。二是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出一批基层和实践急需的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行业规范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的政策。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三是指导海东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总结好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指导西宁市做好参与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竞争性项目分配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指导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南州、黄南州完成对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加快建成省级养老服务信息监管中心,指导西宁市、海东市建成市级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省民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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