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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三五”基础 测绘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9-26 14:43:22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基础测绘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的需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加快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保障服务作用,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通过“青海省东部城市群测绘保障项目”和“青海藏区现代测绘基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了由57座全球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其中东部10座已完成北斗接收系统改造)组成的覆盖全省范围的全球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网(CORS)、B级GPS卫星大地控制网和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建设;建成了全省测绘基准数据处理服务中心和卫星导航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建立了我省城市和建制镇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城镇独立坐标系,并确定了城镇独立坐标系与国家坐标系以及原有地方独立坐标系之间的转换关系。这些项目的建成,填补了我省现代测绘基准体系的空白,初步形成了与全国统一、高精度、实用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框架,能够满足各类工程测量、工程建设和高精度导航定位的需要。
       开展了我省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了现代化的测绘基准体系、实时化的数据获取体系、自动化的地理信息处理体系、智能化的地理信息管理与网络化的服务体系。完善了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了融标准长度检定场、GNSS接收机检定场和测绘仪器室内检定恒温实验室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检定场,初步形成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新体系和新模式,全面提升了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通过实施“青海省藏区测绘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置了以数字航摄系统、轻型低空无人机航摄系统平台、地面监测设备为主的多源信息数据实时获取装备;通过对现有信息化测绘生产基础和信息网络平台的技术改造,建立了面向多源数据的集群化影像数据生产体系,提高了影像数据处理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充分依靠现代计算机网络、视频、通讯、数字系统集成技术,对现有的测绘技术装备和信息服务平台资源进行了整合与集成,建设了信息传输网络化和业务协作一体化的应急测绘服务保障平台,组建了一支专业的测绘应急队伍,提升了我省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2.地理信息资源进一步丰富
       获取了覆盖全省范围的1:5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成果。开展了省内重点地区1:1万比例尺地图测绘,测制了1:1万比例尺数字线划图(DLG)数据2540幅,约计6.4万平方千米; 1:1万比例尺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DOM)各3030幅,约计7.6万平方千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资源开发和监测以及生态保护等提供了急需的地理信息资源。
       通过实施“东部城市群(海东)建设测绘保障工程”项目,获取了高分辨率航空摄影影像2236平方千米,测制了1:500比例尺地形图5449幅,约计308.45平方千米, 1:1000比例尺地形图3540幅,约计660.21平方千米,缩编了1:5000比例尺影像图38幅。该项目成果在我省东部城市群和海东工业园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实施“青海省藏区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项目,完成了我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范围内6个州政府驻地、28个县(市、行委)政府驻地以及42个建制镇的1120平方千米1:1000比例尺正射影像图、453.6平方千米1:10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测绘和411.3平方千米实景三维模型建设,为我省藏区各类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了科学的基础地理信息支撑,并为今后数字(智慧)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
       为加强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行为,促进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成立了由分管省长任组长,政府各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青海省地理空间信息协调领导小组,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
       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政务版和公众版(“天地图?青海”)建成并上线运行,开启了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的新纪元。平台以及青海省基础测绘成果查询服务系统、大美青海地图网、青海省电子地图下载服务系统、青海省重要地理信息查询系统等一系列示范应用系统,可为国土空间布局、主体功能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布局、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交通网络建设与管理、“宽带青海”建设等领域的科学决策和信息化管理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支撑,并为公众提供交通导航、入学就医、餐饮购物、休闲旅游、购房置业等方便快捷的地理信息服务。
       进一步完善了“数字青海” 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丰富和充实了覆盖全省的多尺度、多数据类型、多时态的地理空间数据。完成了“数字西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包括精细三维模型在内的“数字德令哈” 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现了面向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有力地推进了我省城市信息化进程和综合实力的提升,为“数字青海”乃至“智慧青海”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地理空间信息基础。
       通过“三江源区黑土滩退化草地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为我省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可直接服务于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对三江源区黑土滩退化草地变化监测与治理方案的制定。完成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建成了集遥感影像获取、处理、管理、共享与分发服务为一体的遥感影像管理服务系统,有效提高了对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的能力。
       在玉树灾后重建期间,为央企援建单位落地项目和玉树州、县(市)决策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测绘保障服务,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灾后重建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地理信息技术支撑。在为玉树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多比例尺、多类型测绘保障服务的基础上,建成了以灾后重建规划展示、地质灾害防治辅助决策为主要功能的“青海省玉树灾后重建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灾区基础地理信息、灾情信息、重建规划与建设项目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应用服务。
       4.地理国情普查监测工作稳步推进
       通过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基本查清了我省范围内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自然地理要素和交通网络、城乡建设、重大设施等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形成了系统、规范的地理国情普查技术标准体系和一系列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建成了覆盖全省的地理国情本底数据库,系统掌握了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可在此基础上,对我省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进行空间化、综合性统计分析评价,为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据,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重要支撑。普查期间开展了“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实验区草地、湿地及植被覆盖监测研究”和“青海湖流域湖泊面积和草地变化监测”等国家级地理国情监测试点工作,为今后开展常态化监测奠定了基础。
       (二)“十三五”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1.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上看,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向着更加可靠,更高精度的趋势发展。测绘基准的建设和维护主要依赖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并向大地、高程、重力三网结合的方向发展。遥感影像分辨率不断提高,种类不断丰富,成为地理信息获取的主要手段。地理信息数据自动化、智能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基础测绘领域的应用逐步深入。基础测绘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三维地理信息产品等新型产品不断出现。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正在快速实现以地图生产为主向以地理信息综合服务为主的转变。发达国家占领全球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制高点,并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格局没有改变,我们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摆脱长期跟跑滞后局面、有效抗衡国际竞争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
       从国内来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明确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和奋斗目标。要求我们强化需求导向和供给能力,改革生产方式和服务模式,大力自主创新,加大资源整合,打造优质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引擎”,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服务新常态。维护国家安全、拓展国家利益要求基础测绘工作范围由陆地国土拓展到海洋国土乃至全球。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突发事件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要求基础测绘服务链条进一步延伸,需要加快培育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等业务。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和应用快速发展,“资源三号”、“高分”系列卫星等遥感卫星开展业务化运行。基础测绘向以全球覆盖、海陆兼顾、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等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基础测绘转型的时机已经成熟。
       新常态下,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二O二五》、大数据行动纲要等重大战略,明确提出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总体要求。要求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更加注重转变方式、更加注重和谐稳定、更加注重民生福祉、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夯实基础。确定这样的总体要求,把握了发展趋势,回应了群众期待,凸显了比较优势,也为基础测绘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对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提出了新的需求。生态是我省最大的价值、责任和潜力所在。全面落实全国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切实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协调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发展生态文化,实现生态绿色、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动态更新的基础测绘成果及其丰富多样的衍生产品和服务手段的支撑。我省有着丰富多样的资源,既面临着资源开发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又存在着生态环境的约束。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战略的实施,要求我们通过不断丰富地理信息数据,开展地理国情动态监测,掌握各类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保障服务。
       ——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要求进一步提升基础测绘的保障能力。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构建平衡适宜的“三区一带”农牧业发展格局、“一轴两群(区)”为主体的城镇化工业化格局,促进产业集聚布局,人口集中居住,城镇集群分布,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优化全省区域分工布局,提升“四区”区域发展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拓展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充满生机、协同共进的发展空间,把“两带一线”打造成重要特色农牧业走廊、新型工业走廊、水电开发走廊、生态旅游走廊和丝绸之路开放带、城镇化发展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城镇体系和空间布局,集中打造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突出、产城融合的新兴城市和美丽城镇;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区域互补互动发展,壮大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服务业大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性、先行性保障支撑作用。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化、城镇化、信息通信、农业现代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离不开基础地理信息的支撑和保障服务。基础测绘成果的空间化、可视化特性,使其日益成为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的工具和手段,覆盖面广、品种齐全、时效性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进行政府决策、科学规划的数据支撑,是实现集约、系统、协调、高效发展的基础。
       ——共享全面发展成果,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要求基础测绘服务手段进一步丰富。构建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旅游业大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构建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蓄水引水重点水源工程、治水保水重要防洪工程、增水洁水重点水点工程、通水补水重大水网工程,努力构建和谐文明的水生态保护体系、科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健全完备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系统完善的水利管理体系,需要我们不断丰富地理信息数据,开展资源动态监测,掌握各类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进一步增强基础测绘的供给能力。同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的一个重要内容,需要不断创新服务供给方式,确保充分体现公众需求。
       ——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促进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求基础测绘服务更加高效。随着我省以宽带青海建设为主要标志的信息化工作的深层次推进,通过提升农牧业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特别是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社会管理手段的创新,以信息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管理模式的转变已成为主要趋势。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资源的广泛共享和互联互通和信息消费,需要基础测绘工作加快建立统一、标准、权威的数字地理空间框架,为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领域的信息化提供地理空间载体。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政务版建设。实现“三网融合”,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通信网,需要以地理信息框架数据为基底,促进各类网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我省地处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多民族聚居区,自然灾害频发,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的任务繁重。加强应急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基础测绘工作的有力支撑。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需要基础测绘继续利用地理信息技术、资源、队伍优势,加强应急测绘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测绘预案,强化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我省的危机和风险管理能力。
       ——推进“多规合一”重大战略任务,要求测绘地理信息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多规合一”是理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管理职能,建立统一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资源统一和谐,推动多种规划“一张图”共识的重要基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是“多规合一”重大战略的意义所在。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在技术、人才、地理信息资源上优势明显, 全国各地“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实践表明,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对做好“多规合一”试点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科学技术发展为测绘地理信息提供新动力。随着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融合,正在催生各种基于位置和地理信息的新应用、新产品和新服务。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卫星对地观测系统、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无人机、倾斜摄影等新兴技术装备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应用日益成熟,必将极大地提升基础测绘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面临的挑战
       我省基础测绘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相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基础测绘的需求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战略的总要求,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卫星导航定位地面应用设施建设存在“短板”。随着青海藏区现代测绘基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我省测绘基准体系现代化与卫星导航定位服务能力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但与实现测绘基准体系的全面现代化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点位密度不足以支撑区域无缝实时差分定位,以北斗接收为主的连续运行基准站尚未实现全域覆盖,向社会各行业提供差别化、全覆盖导航定位服务的能力与机制建设严重滞后。
       ——基础地理信息覆盖范围和更新速度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基本比列尺地形图覆盖率低,地理信息资源匮乏,地理信息公共产品不丰富的现状未得到根本改变。“十二五”期间我省1:1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和大比例尺地形图的重点区域覆盖率虽有了一定幅度的增加,但仍然难以跟上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并且存在基础地理信息的更新速度缓慢、低效等问题,使基础测绘保障能力不能完全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重点工程项目的需求。
       ——地理国情监测及应急测绘能力有待加强。与传统基础测绘工作相比,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等新型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具体工作对象、工作内容、时效性、产品服务形态等方面有着巨大差异。我省目前在地理国情监测内容的合理选择、应急测绘技术体系构建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地理国情监测和应急测绘装备体系、标准体系、质检体系以及成果体系构建方面落后于全国发展水平,尚未形成成熟的业务流程和组织体系,面向重大战略持续开展地理国情监测、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
       ——测绘地理信息创新能力不足。我省测绘基础设施现代化的步伐逐步加快,但是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严重滞后。信息资源深度开发与创新利用手段不足;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与开放利用的矛盾依然突出,相关政策研究滞后;数据开放和资源统筹整合不够;科技创新能力对事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强,相关技术领域的创新成果应用需要进一步拓宽,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基础测绘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级测绘地理信息投入有了明显的增长。但是,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考虑,基础测绘投入不足、增长幅度明显偏低,发展明显滞后,基础测绘保障能力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省级以下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市(州)、县(市)两级基础测绘经费未依法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财政预算,严重阻碍了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全面、均衡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国测一大队老党员、老队员的“七一”回信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丰富数据资源,开拓服务领域,着力科技创新,加强队伍建设,推动由生产型测绘向服务型测绘转变,由单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向网络化、社会化的地理信息服务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强化服务,加强管理
       着力解决好基础测绘发展滞后于需求的矛盾和问题,不断丰富基础测绘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彰显服务价值。构建完善的政策和制度体系,保障基础测绘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加强各级基础测绘规划之间的衔接,保证各级基础测绘工作步调一致,形成合力。注重通过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实施,带动市(州)、县级基础测绘投入增加、机构和职责充实,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3.需求牵引,保障供给
       坚持以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为导向,围绕“三区”建设、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点任务,提高基础测绘的保障能力。
       4.资源共享,高效利用
       充分发挥基础测绘公益性的特点,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健全和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交换共享机制,推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
       5.创新推动,加快发展
       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依靠创新求发展,结合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建设,在地理信息获取、处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机制,各级政府基础测绘管理职责划分趋于合理,结构完整、布局合理、职责分明、功能完善的基础测绘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各级基础测绘形成稳定的投资和增长机制。信息化测绘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基本建成,地理国(省)情监测扎实推进,基础测绘保障服务及时高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服务。
       ——现代测绘基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建成涵盖全省地域、实用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实现对省内重点区域各类用户的北斗系统米级、分米级、厘米级差分导航定位的差别化定制服务。
       ——遥感资料获取和更新能力得到加强。全省多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处理与分发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中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实现全省陆地范围全部覆盖并定期更新,力争覆盖全省区域范围、分辨率优于2.5米的遥感影像每年更新一次,重点区域优于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每3年更新一次,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产品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遥感数据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宽,遥感数据产品及增值产品类型得到进一步丰富。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加丰富。力争到“十三五”末,1:1万数字线划图(DLG)保有量达到8.65万平方千米,实现对全省重点开发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18%)的全覆盖;1:1万数字高程模型(DEM)、1:1万数字正射影像(DOM)保有量达到26.6万平方千米,覆盖全省国土面积38%;对于城市和重点区域,保持1:1万数字线化地形图、数字正射影像数据的更新周期在3—5年。实现大比例尺数字地图对乡(镇)政府驻地以上城镇规划区的全覆盖。
       ——公共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提升我省应急测绘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数据管理智能化和应用社会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测绘保障快速响应,全面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水平。
       ——省、市(州)、县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基本建成。开展市(州)级和有条件的县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行业的“横向”交换与共享和国家、省、市(州)、县级“纵向”互联互通。
       ——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进一步丰富数字市(州)地理空间框架内容,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数字县(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完成数字市(州)和部分数字县(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并实现有条件的市(州)、县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向智慧区域时空信息云平台的转型升级。
       ——地理国(省)情常态化监测机制全面形成。力争实现我省地理国(省)情全要素基础性监测周期年度化,重点要素专题监测机制化,通过各类经济社会信息与地理信息的融合处理,深入揭示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演变规律和内在关系,准确判断发展趋势,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提供真实可靠和准确权威的地理国(省)情信息。

       三、主要任务
       按照“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坚持基础测绘“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始终把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作为基础测绘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拓展基础测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坚持按需测绘的理念和导向,更加注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使基础测绘产品和服务更加好用、实用、适用,全面提升基础测绘服务水平。
       (一)提升现代测绘基准服务能力
       围绕国家和省政府的重大发展战略,在我省已有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网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扩能改造,建成覆盖全省域的兼容北斗、GPS和GLONASS的连续运行基准站网系统,并通过整合省内相关行业、地区等现存的基准网点等手段,适度增加点位密度;进一步完善我省导航与位置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健全我省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机制,提高我省空间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加强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构建现代化、国产化的位置与导航服务体系;不断加强我省重点地区的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建设工作,进一步精化覆盖全省的统一的高精度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全面提升我省现有测绘基准体系的成果精度和数据现势性,重点提升我省重点区域的卫星实时定位导航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及科学研究等对现代测绘基准服务的迫切需求。
       (二)提升遥感影像获取能力
       充分利用国内外高分辨率遥感卫星等资源,加大卫星遥感资料的获取力度,实现多种分辨率、多传感器卫星遥感数据的按需覆盖。启动国家高分专项青海数据应用与服务中心建设,并根据我省实际需求开展高分遥感应用示范及服务体系建设,研制高分数据产品生产平台,形成省域,建立高分应用服务体系。整合区域卫星应用公共资源,加强对卫星资源利用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和使用的安全监管。结合青海省自然地理情况,统筹建设基于卫星和飞机的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与其他观测手段结合,形成全天候、全覆盖、动态更新的对地观测能力。
       (三)提升地理信息数据获取能力
       增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支撑能力,开展全省重点地区地图测绘及更新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提高我省基本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和现势性。结合“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与“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项目建设,新测和修测全省乡镇政府驻地以上城镇规划区大比例尺地形图,并构建实景三维模型。
       整合国家、省级及各部门基础与专题地理信息,逐步丰富覆盖全省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内容,拓展社会、经济、人文等要素;保持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现势性在5年以内,结合地理省情监测,实现重点要素年度更新。
       (四)提升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应急规划和应急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测绘管理、生产、质检、服务体系,加大应急测绘装备和设备的投入与配置,提升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和提供的能力和效率。不断丰富完善全省应急测绘保障数据库,充实测绘应急资源的储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专业门类较为齐全,具有一定规模、较高技术水准和较强应急保障能力的信息化应急测绘基地。建立高效协调的测绘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提供重要测绘地理信息支撑。
       (五)扩大地理信息数据开发利用
       1.全面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关于加快青海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3〕243号),健全和完善我省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保障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共享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数字青海”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充实覆盖全省、含多尺度、多数据类型、多时态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由全省市(州)、县级信息基地构成的、能够满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的、基于网络管理和运行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提高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应用能力。
       2.深化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成果应用
       进一步丰富完善已建成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在确保维护更新和广泛应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现有的平台、资源、技术、应用方面的优势,推进数字城市全面向智慧城市迈进。结合“宽带青海”、三网融合等专项建设,把握互联网、大数据应用发展趋势,大力拓展地理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建设成果应用,逐步发挥效益,力争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加大对不具备建设条件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争取尽快启动智慧区域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
       (六)开展地理国(省)情常态化监测
       开展全省基础性地理国(省)情监测,对普查成果进行增量更新和年度更新,建立适应动态监测需求的地理国(省)情时空数据库。重视地理国情普查与地理省情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提高地理国情数据应用水平,围绕重大战略、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开展专题性地理国(省)情监测,辅助领导科学决策,为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提供保障;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的构建提供服务;为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提供支撑;为建立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提供平台。
       (七)努力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
       坚持基础测绘的基础性、公益性地位不动摇,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加强基础测绘结构性改革。紧密围绕我省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应急测绘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地理国(省)情常态化监测机制构建,拓宽基础测绘业务范围,丰富数据类型,拓展产品种类,促进管理体制、生产方式、成果形式、服务模式的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提升数据获取、处理和供给能力。按照国家供给侧改革要求,力争在补齐突出短板、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增加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地理信息应用向更加精准化、更深层次发展,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尝试“图库一体化”、跨尺度地理信息数据的联动更新等新型基础测绘方法,提高数据生产效率与精度,节约生产时间、人力、物力等资源。

       四、重大工程
       为增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能力,推动我省基础测绘事业发展,开展6项基础测绘工程建设,估算投入资金5.5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3.08亿元,省级财政投资2.5亿元。
       (一)青海省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续建)
       1.对覆盖全省基于GPS和GLONASS的47座卫星导航连续运行基准站网和数据处理与服务中心进行北斗兼容性改造;在我省重点地区新增11座基准站,结合现有的41座藏区基准站、6座国家GNSS基准站与东部10座北斗基准站,使省内基准站数量达到68座,新建一个省级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控制与服务中心。
       2.建设覆盖全省的“三星”兼容卫星导航系统,形成分区域提供米级、分米级、厘米级差分导航定位服务的能力。
       3.新建1800公里三等水准路线、120个高程异常控制点以及390个重力点,完成分布于我省西宁市、海东市重点区域以及藏区主要城镇的分辨率为2.5′*2.5′,精度优于0.05米的高精度高分辨率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
       4.建立健全我省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机制,开展我省新型连续运行基准站网和似大地水准面成果在各相关行业的推广应用。
       该项目估算投资3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25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500万元。
       (二)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青海数据与应用中心建设
       1.以成熟的计算机、网络、存储等技术为基础,建设青海高分应用中心和高分辨遥感数据产业化云服务平台,采用网格分布式架构服务模式,开展面向全省各类用户的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的共享与分发。
       2.获取覆盖全省区域范围、分辨率优于2.5米的遥感影像,并保持每年更新一次,获取重点区域优于1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并保持每3年更新一次,并进行重点范围的数据加工。
       3.购置数据处理与应用以及相关软硬件,建立基于国产高分卫星影像、航空摄影、无人机遥感的遥感信息产品加工生产线,针对应用需求提供专业的数据处理服务,构建高分数据服务行业生态链。
       4.开展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产品研究与开发,青海省高分资源调查与监管 、高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高分城市精细化管理、省域至县域的卫星综合应用、“一带一路”重点区域高分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拓展遥感数据应用领域。
       该项目估算投资3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3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2700万元。
       (三)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
       1.获取约23万平方千米分辨率优于0.5米的航摄影像;获取约800平方千米分辨率优于0.1米的倾斜航空摄影影像。
       2.新测1:1万数字线划图(DLG)920幅、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DOM)7610幅;更新1:1万数字线化图(DLG)、数字正射影像(DOM)1000幅。
       3.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给予适量技术、数据资助的方式,获取省内城镇建成区分辨率优于0.1米的倾斜航摄影像800平方千米,测制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各800平方千米;测制300平方千米1:1000数字线划图(DLG),制作实景三维模型300平方千米。
       4.测制省域内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旅游区等重点地区大比例尺地形图,并建立相应数据库系统。
       该项目估算投资23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110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12000万元。
       (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数据联动更新等技术,维护、更新和完善已建成的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平台结构进行云架构改造,加大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应用水平,深化应用效果,强化在省级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等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
       2.扩大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共享范围,加大各行业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丰富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对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交换数据进行加工与更新。
       3.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一纵一横”协同发展。以地方投资为主,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给予适量软件、技术支持的方式,开展有条件的10个市(州)级、县(市、行委)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包括备购置、数据加工、平台的建设与维护以及示范应用建设。
       该项目估算投资46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10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3600万元,地方财政应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一定投入。
       (五)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1.依托西宁国家航空应急测绘保障基地建设等等重大工程,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测绘管理、生产、质检、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地理信息实时获取、快速处理、质量检验、测绘应急保障服务和网络服务等在内的现代化新型基础测绘的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测绘水平,全面建成面向信息化测绘的应急测绘生产服务支撑体系,形成覆盖青海、甘肃等相邻省份的应急测绘保障能力。
       2.依托拟建于省内通用机场的西宁国家航空应急测绘保障基地,建设应急测绘业务技术训练场地,设立专门的应急测绘保障机构,打造一支反应迅速、素质过硬、技术过关的应急测绘保障队伍。
       该项目估算投资42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35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700万元。
       (六)地理国(省)情监测
       1.全省范围内地理国(省)情基础性监测工作。充分利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划区域分年度对省域内重要省情要素进行变量调查,发布年度地理国(省)情监测报告。
       2.重点地区的专题地理国(省)情监测。对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祁连山水涵养区、河湟地区、柴达木水涵养区五大生态区域的湿地、湖泊、冰川、森林、草地、荒漠与裸露地表、植被覆盖和草原生产力进行专题监测,建立空间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多期反应全省生态状况变化监测数据;对重点城镇的城市空间格局发展变化相关的要素进行专题监测,形成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等分布数据。(“十三五”期间青海省专题地理国情监测项目规划见附图5)
       该项目估算投资18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125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55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法制建设。健全测绘地理信息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法制保障。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管理,完善地理空间数据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完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
       从有效履行基础测绘职能职责的角度出发,按照基本统一、主体合法、职能落实、事权清晰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测绘地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强化基础测绘发展的责任主体。重点加快市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构建设,推动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机构,切实落实测绘资质管理、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测绘成果汇交、测绘基础设施识保护等职能。
       (三)完善基础测绘投入机制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关于基础测绘投入的相关规定,健全省级财政对基础测绘的持续投入和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保障基础测绘重点工程建设、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专项执法经费。督促市(州)、县基础测绘经费依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促进区域基础测绘事业协调发展,确保基础测绘建设与保障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测绘质量监督
       严格执行测绘地理信息产品质量规范和标准,切实落实“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强化生产过程质量管控,积极推行项目监理制度,全要素、全过程控制成果质量。改善基础设施,强化质检能力建设,发挥质检机构的监督、检验作用,建立健全符合现代地理信息产业结构和管理模式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检查验收体系,推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水平提高,逐步建立测绘产品定期监督检验和质量抽查相结合的质量监督管理运行机制。
       (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与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等新型测绘地理信息业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的专业人才,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跨领域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形成一支适应现代测绘地理信息高新技术发展、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争取“十三五”期间,基础测绘队伍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20%以上,培养造就省部级科技领军人才与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名左右,推荐“青海省优秀专家” 候选人1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30人左右。全省注册测绘师60人左右。
       (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大力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和推广应用,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机制,加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鼓励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优秀企业以及军队测绘部门的交流合作,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水平,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创新发展。
       (七)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基础测绘工作保密现状,认真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测绘与地理信息保密监管工作,定期对省内涉密测绘地理信息使用、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设备管理情况以及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在确保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基础测绘成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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