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我省文化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以及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文化名省建设目标,全力推动实施“八大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3亿元,超规划目标19亿元,超额完成29.6%,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取得长足发展。----文艺创作生产日渐繁荣。“十二五”期间,我省文艺创作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全省各级文艺院团深入挖掘青海历史、民族、地域等特色文化资源,积极创作歌舞诗《风从青海来》、京剧《七个月零四天》、平弦戏《未婚妈妈》、话剧《草原之子》、交响乐《青海花儿红》、杂技《高原精灵》、文旅剧目《古道传奇》等25台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民族精神和地域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其中,儿童京剧《藏羚羊》、民族风情歌舞《热贡神韵》、歌舞剧《玉树不会忘记》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剧目;藏戏《松赞干布》和杂技剧《雪豹王子》获得国家艺术资金支持。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国家和省财政共投入公共文化建设资金16.6亿元,先后实施省图书馆二期、文化馆、美术馆及市州、县、乡、村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省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95%。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化“进村入户”、农(牧)家书屋、数字图书馆、流动图书车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
----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全省分别新增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59处。投资14亿元,推动实施 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对塔尔寺等一大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和保护性设施建设、圆满完成了玉树地震灾后重点文物抢救性保护和修缮。国家、省、市州、县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得到基本建立,全省分别新增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16项、55项,新增国家级格萨尔(果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投资1.7亿元,对一批非遗名录项目进行了抢救性、生产性保护。
----新闻出版事业繁荣发展。“十二五”期间,出版青版汉、藏文图书2228种,其中藏文图书480种;出版汉、藏文教材2320种,其中藏文教材760种,连续实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出版电子音像出版物185种。《农牧区科普读物丛书》、《守望三江源》等134种图书分获中华优秀出版物图书提名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奖项,《藏羚羊》、《美丽的青海湖》等10种电子音像出版物荣获中国电视金鹰奖等奖项。投资0.7亿元,通过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全省各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有了显著提升。
----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翻一番。“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动工艺美术、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新闻出版等行业发展,文化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增加值达56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0%以上,占全省GDP的2.32%。规划的27个文化产业园区中有18个相继投入运营,累计完成投资42亿元。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10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70个,规模(限额)以上文化企业达到38个。财政、金融助推文化产业发展,财政累计投入文化产业扶持资金3.54亿元,金融部门累计发放贷款超过68亿元,一大批文化企业和项目得到有力支持。
----文化市场监管逐步强化。“十二五”期间,全面推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了全省4187家文化经营单位的数据采集及部分上线工作,开展线上行政审批与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网络淫秽色情信息、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查缴违禁非法出版物及宣传品9.3万件,审读鉴定违禁非法出版物及宣传品2390种,全省文化市场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审批项目21项、下放9项、修改1项,承接国家部委审批项目13项。加快国有文化企业改制,组建成立了青海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青海人民出版社等6家单位、14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任务。全面完成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现属地化管理和综合执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组建法人治理结构,在省文化馆等5个文化事业单位组建了理事会。
----对外文化交流成绩显著。“十二五”期间,青海对外文化交流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共开展对外文化交流项目40多批次,组织文化企业赴30个国家进行产品展示、交流。承接文化部“艺海流金”港澳文化交流活动。完成赴港澳感恩演出、东南亚“欢乐春节”、中韩缘文化节、大美青海走进阿尔及利亚等多项对外文化交流任务。举办青海文化旅游节、西北五省区花儿演唱会、青海国际“水与生命”主题音乐会等文化交流活动,“大美青海”的文化内涵得到进一步丰富,文化影响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依托国家和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手段,采取岗位实践、在职培训、挂职锻炼、选派人员到基层服务等方式,加大文化新闻出版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五年来,投入资金6609万元,举办培训班330期,培训各类人才27475人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第二章 发展环境
一、战略机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利于文化的快速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将有利于全省上下更加注重文化建设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更加注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三一”总体要求为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省委站在历史和时代的新高度,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个发展”理念为遵循,立足省情,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三一”总体要求,这为我们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实现文化持续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
----各项有力政策为文化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中央支持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一带一路”倡议为文化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我省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向西开放的重要节点,多民族多元文化优势明显,充分挖掘特色优势文化资源,积极融入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形成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为核心的区域发展格局,有利于文化成为促进区域人文交流和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
----“生态立省”战略为文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生态立省”是我省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在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目标的引领下,发挥好文化产业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劳动力强、易与相关产业融合等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动扶贫开发、就业创业、增加群众收入,有利于文化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高新技术发展为文化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撑。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科技创新正深刻影响着文化发展。在文化与科技加速融合的态势下,把握高新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有利于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型业态创新文化服务、艺术生产、文化产业模式和空间,推动实现文化创新发展。
----多年的发展成就为文化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文艺创作基础不断牢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明显改善,文化产业实力不断增强,文化市场环境不断改善,文化名省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丰硕成果,为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现实挑战
----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我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设施尚未达到国家标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足,广大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文化发展资金投入不足。地方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投入不足,基层公益性文化单位经费保障水平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总量有限;许多珍贵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因缺乏资金投入得不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公共文化供给效能较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供给主体单一,基层馆(站)利用率不高。适应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形成。
----文艺创作生产能力较弱。全省文艺创作整体水平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有不小差距,数量偏少、种类单一、选材不活,缺少全面体现青海特色、彰显青海精神、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文艺创作队伍力量薄弱,缺乏文艺展演平台,文艺展演的市场化运作水平低。
----新闻出版业发展水平不高。新闻出版基础薄弱,集约化程度低,出版产品数量、质量与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缺乏有重大影响的精品出版物。原创出版不足,传统出版转型升级尚处起步阶段。
----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不强。文化产业基础薄弱,发展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不高,知名品牌少。文化市场主体弱、小、散,创新能力不强。文化产业园区集约化程度低、运营质量不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尚未健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突出。
----文化创新发展人才匮乏。全省文化人才总量规模小,结构不合理,特别是高层次文化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紧缺,基层公益性文化单位普遍缺编、缺人。人才引进机制不活,人才培养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
----文化法治建设有待加强。文化立法步伐缓慢,依法行政能力还不强。基层综合文化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数量和水平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文化市场监管手段落后,文化执法效能较低,执法保障能力不强。
----改革面临深层次矛盾。文化工作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仍然突出,但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基本形成的情况下,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涉及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调整,改革攻坚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省面临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机遇。在推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需要立足省情,准确把握和遵循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开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章 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巩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提出的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加快推进文化名省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改革创新原则。以激发各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积极探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新举措、新途径,全方位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的创新发展。
----夯实基层原则。坚持各类资源优先向基层倾斜,着力破解制约基层文化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难题,全面夯实基层文化发展基础,激发基层文化发展活力,为青海文化持续繁荣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特色引领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错位发展,推进我省历史、地域、民族等特色优势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全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着力提升青海文化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开放包容原则。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官民并举、市场运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开放格局,加快推动各民族多元文化交流、交融,增进文化理解与尊重,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文化名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小康全面实现,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逐步提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速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更加完善。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率达到100%。省、市州、县、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本达标,普遍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县县有流动图书车、流动文化车,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内涵和品质不断优化,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创作一批体现青海精神、高原气派的精品力作。文艺创作实现“五个一”,即每年打造一部好剧、生产一台好戏、出版一本好书、创作一首好歌、办好一次节会。到2020年,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一部剧、一台戏、一本书、一首歌和一个节,通过“五个一”工程,推动实现全省文艺事业的普遍繁荣。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取得明显进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标准达到100%。传统工艺、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四级名录体系进一步健全,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格萨尔(果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新闻出版业基本完成转型升级。新闻出版内容生产更加丰富,出版青版图书2500种以上,电子音像出版物200种以上。面向基层、农牧区的出版物数量、质量和民文出版规模、能力显著提高。传统出版纸质资源全部实现数字化,传统出版与新型出版融合发展实现新突破。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着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占GDP比重4%以上,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文化企业上市公司实现零突破,培育规模(限额)以上文化企业超过100家。文化产业驱动力指数位居西部前列,文化消费占城乡居民生活支出比重有较大提高。
----特色文化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开放格局日益完善。依托青海独特的多元民族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特色文化品牌,“大融之美·文化青海”的独特魅力不断彰显,文化“走出去”实现新突破,文化开放格局日益完善。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打造青海精神高地,创作生产更多体现时代精神、民族精神,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
----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以“两弹一星”精神、“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为代表的青海精神,以鲜活的文艺作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效夯实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基础,激发建设青海的主人翁意识。
----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尊重艺术创作规律,抓好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的创作生产。实施精品战略,加强艺术创作资源统筹,重点围绕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文旅演艺剧目生产、地方戏曲品牌打造、民族音乐发展等领域,大力推进文化内容与形式创新,集聚资源打造精品,努力攀登艺术高峰,实现量质齐升。
----加强优秀作品的传播推广。积极打造青海文化旅游节、丝路花儿艺术节等重大文化交流活动品牌,推动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加强与国内兄弟省(市、区)的合作,推动优秀艺术作品巡演推广,扩大知名度。统筹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场(排演场)设施建设和旅游景区资源的整合利用,推动优秀艺术作品进景区常态化演出,扩大观众覆盖面。深入开展艺术普及活动,支持专业文艺院团每年送戏下乡百场、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百场等文艺惠民活动,提升公众艺术素养。
----完善文艺创作扶持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推进全省各级专业文艺院团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改进和优化政府扶持方式,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重点转向“项目资助”,推动全省各级专业文艺院团发展。省级专业文艺院团要在选题策划、创作编排、人才培养、传播推广等方面给市州级院团进行帮扶。坚持价值导向把关机制,在创作报审、宣传推介、播映展演等不同环节严格程序、科学管理,改进评价激励示范机制,强化“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相统一的评价标准。
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和资源配置,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填平补齐工程,推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实施省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市州级12个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和西宁、海东县级13个图书馆、文化馆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发展要求,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重点采取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改造提升、新建等多种方式,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配备新型集成化、便携式、多功能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实现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化服务有机结合和有效覆盖,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积极对接“互联网+”行动计划,统筹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地方特色文化等数字化资源,加大云计算、大数据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集中打造青海“文化云”,形成网上图书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博物馆、网上美术馆、网上剧场、网上培训、网上资讯等丰富多彩的网络精神家园,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的互联互通,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依托各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推动建设便捷畅通的服务配送网络,推广“按需点单”服务模式,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深入推进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程,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广泛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文化参与程度,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有效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群众自办文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举办全省群众文化展演活动,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交流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资助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项目,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举办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社会化、融资方式多元化。
----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动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组建理事会。在全省50%的县建立县级公共文化机构总分馆体系,形成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运行。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
三、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发扬我省农耕文化、草原文化、昆仑文化的原生态性、共生性和民族性,全面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实施一批重大文物保护修缮、保护性设施建设、国有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等工程。推进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整体规划打造“喇家遗址、大禹故里、土族风情、黄河风光”四位一体的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积极争取实施沈那遗址公园、考古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加大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整体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唐蕃古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启动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审批工作,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建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员制度。建立全省文物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做好重点区域的文物资源调查。重视和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统筹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展示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提升文博服务水平。深入落实博物馆条例,提升博物馆社会教育水平。组建青海省博物馆协会,支持特色鲜明的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博领域的管理事务。注重体现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成就物品的征集工作,建立博物馆馆藏资源共享机制,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支持各地区、各级博物馆扩大展览交流合作,举办各种联展、借展、巡展。依托数字信息技术实施文博展示体验工程,开辟文博主题精品游线。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机制。继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建立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传习场所。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加强抢救性保护成果的整理利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工作,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实施文化记忆工程,分类分批实施历史、文化、艺术、山川记忆工程,系统整理、研究、保护和展示利用,建立全民共识的精神标识、文化标识和地理标识。
----推动传统文化艺术传承保护。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挖掘传统工艺的技术与文化双重价值,倡导和弘扬工匠精神,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提高传统工艺从业人群的传承水平,提高传统工艺制品的品质和效益,发挥传统工艺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实施青海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创作工程和地方戏曲扶持计划,制定地方戏曲和少数民族戏曲扶持名录。加大“花儿”、平弦戏、藏戏等优秀传统民间艺术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力度。持续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与申报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教育体系融合,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院校教学工作机制。
----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围绕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广泛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活动,丰富建设内容,提升建设质量,推广建设经验。规划建设国家级格萨尔(果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支持实施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大力挖掘格萨尔文化资源,充分运用多种文化艺术形式生产格萨尔系列文化产品,提高格萨尔文化传承保护水平。加快推进玉树康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和申报工作,力争得到国家批准。总结推广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验,支持各地根据自身特色推进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重点推进互助土族、循化撒拉族、海西德都蒙古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四、推动新闻出版事业发展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
传播正能量,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加强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坚持政治家办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牢牢把握舆论引导话语权、主动权。重点加强党报、党刊新闻媒体建设,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培养壮大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创造力、影响力,充分发挥舆论主导作用,强化舆论引导能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支持各级主流媒体运用互联网等新型技术,开辟新型传播渠道,占领新阵地。着力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搭建出版物市场网络监管平台,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安全。
——加强新闻出版精品力作创作生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精品出版工程,重点抓好主题出版、民族团结进步出版、惠农惠牧出版、少儿出版、文艺精品出版和本土特色文化出版,着力推出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支持实施少数民族文字和双语出版项目,不断提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能力和印制发行能力。加强报纸、期刊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报纸、期刊内容质量和创新能力。
——提高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技术更新改造。实施城乡阅报栏(屏)和出版物免费赠阅项目,充分发挥“全民阅读推广中心”和“书香之家”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捐书助读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书香青海”品牌建设。推动农(牧)家书屋工程提质增效,完善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加强对农(牧)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和使用,推动建立卫星数字书屋。支持基层图书发行网点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出版物发行流通网络,构建完善发行网点布局体系。鼓励和引导实体书店创新发展模式,探索推进以图书经营为核心、多种文化业态并存的新型经营模式。
——积极推动传统出版转型升级。立足传统出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内容优势,运用先进技术,走向网络空间,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加快组建成立出版传媒集团,盘活出版资源,丰富产品形态,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推动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优势互补,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出版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的共享融通,形成一体化的组织机构、传播体系和管理机制,不断增强新闻出版业整体实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的思路,积极挖掘整合特色文化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新型复合文化业态,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和园区(基地)提升工程,发展和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一)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支持和鼓励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实行差异化发展,促进各类文化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门类有序集聚,形成“一核五区”的发展格局。
“一核”:立足省会西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全力打造地域和城市文化品牌,提升文化形象和文化品位,强化引领带动辐射作用。
“五区”:依托丰富多元的河湟文化资源,重点将西宁、海东打造成为集文化旅游、创意设计、节庆会展、演艺娱乐等为一体的河湟文化产业集聚区;以黄南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重点项目建设为载体,重点推动热贡艺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打造热贡文化产业集聚区;以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为契机,依托国家级格萨尔(果洛)、玉树康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动文化、生态、旅游协调发展,集中打造三江源生态文化体验区。以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丰富的人文资源为依托,将海南、海北打造成为环青海湖生态文化旅游先行区。以格尔木昆仑玉文化产业园、海西德都蒙古文化产业园、德令哈丝路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发挥青藏公路、铁路在要素集聚和流通中的作用,促进海西特色文化产业点状集聚,打造昆仑文化产业集聚区。
(二)推动传统优势行业优化升级
----工艺美术业。重点推动唐卡、昆仑玉、藏毯及艺术挂毯、民间刺绣、民族服饰、黄河石艺画等特色文化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借助“互联网+”等现代高新技术手段与创意设计理念,研发与现代生产生活和消费需求对接的文化创意产品,加快传统工艺美术业优化升级。强化品牌意识,提高产品附加值,发挥工艺美术在推进扶贫、就业领域的重要作用。
----新闻出版业。以提高内容创新和生产能力为重点,巩固提升图书、报纸、期刊等传统出版产业。以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和内容创新为重点,加快发展民族音乐、民族语动漫、移动多媒体、网络视听、网络出版、数字教育等新兴出版产业。以绿色印刷、数字印刷、按需印刷为重点,引导印刷行业从加工型向服务型、个性化转变,筹建民族文字印刷园区,培育印刷示范企业,大力发展印刷产业。以电子商务和流通网络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新闻出版流通和物流产业。实施藏文图书报刊“走向藏川甘滇”战略,扩大在全国藏区以及尼泊尔等国家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节庆会展业。科学统筹全省节庆活动资源,发掘各地传统节庆文化内涵,提升节庆文化品质,合理规划举办时序和空间布局,办好青海文化旅游节、三江源国际摄影节、海东河湟文化旅游节、海南藏族服饰文化艺术节、黄南热贡文化旅游节、海北祁连山草原风情文化旅游节、海西昆仑文化旅游节、果洛玛域格萨尔文化旅游节、玉树康巴艺术节等一批参与度高、影响力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节庆活动。创新办节办展理念,完善会展产业链条,提高会展服务能力,逐步形成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会展业快速发展。
----艺术培训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立足民族演艺、工艺美术等民族民间技能技艺,鼓励和引导省、市州、县共建,公办、民办并重,企业、行业并举,形成主体多元、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现代艺术培训体系。培育和发展各类文化艺术培训机构,鼓励培训机构、文艺团体等开展艺术培训,满足不同层次的培训需求。依托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非遗传习所、职业学校,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支持提升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培训层次,扩大专业范围,改善校舍条件。创新艺术教育培训方式,依托互联网、数字新媒体等渠道开展网络在线、电视课堂等艺术培训服务。
(三)大力发展新型复合业态
----文化旅游业。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分层次培育各类涉旅文化企业,推动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文化旅游产品,丰富文化旅游市场。推动文化旅游业与生态农业、体育产业、科技信息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单纯观光型向参与式、体验式、休闲式等新型文化旅游业态转变。大力推动文旅演艺剧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图书音像、文化旅游产品进景区,提升景区的文化内涵。实施文化旅游摄影基地群建设。
----演艺娱乐业。培育和繁荣文化演艺娱乐市场,激活创作、演出、营销端各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高效运转的演艺娱乐产业链。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剧目策划、创作和营业性演出活动。积极利用网络等媒体资源,宣传推广民族歌舞、青海“花儿”等青海特色演艺。推动成立青海省演艺院线、剧院联盟,并加强与国内其他院线、联盟的合作与交流。拓宽市场合作渠道,积极与国内外知名运作商、文艺主创团队等专业力量合作,推动专业院团、演艺机构、从业人员“走出去”,支持民间举办市场化运作的演唱会、音乐节。
----创意设计业。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创意创新、交互融合的大设计理念为引导,深入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促进特色文化元素、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设计研发独具特色的文化产品,提高青海本土文化创意设计整体水平,逐步形成具有青海民族民间特色的创意设计发展模式。引导各级各类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资源、形象品牌、陈列展览、主题活动和人才队伍等要素,积极稳妥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促进优秀文化资源的传承传播与合理利用。举办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以文化创意助推文化、旅游、科技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动漫游戏业。实施原创动漫培育和扶持计划,依托文化产业孵化平台培育一批有活力、有潜力的骨干动漫企业。加强原创能力建设,鼓励和引导动漫企业挖掘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创作生产《格萨尔》等系列优秀动漫作品,培育本土动漫品牌,用动漫语言讲好青海故事、传播青海文化。开发动漫衍生产品,拓展动漫外包市场,吸引人才、技术,逐步健全动漫产业链。
六、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
坚持以高原旅游名省战略为引领,统筹规划,以弘扬、传承、展示、利用优秀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为重点,以唐蕃古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契机,全力将唐蕃古道沿线打造成为保护文化生态、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文化认同、促进民族团结的文化展示走廊,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
----统筹做好唐蕃古道文化展示走廊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为主线,挖掘、展示、利用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为重点,统筹做好唐蕃古道文化展示走廊建设专项规划。注重加强与陕西、甘肃、西藏等省区的合作,推动唐蕃古道沿线地区文化协同发展。统筹整合唐蕃古道沿线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提升沿线地区文化服务和展示能力,加强民族、地域文化品牌建设和宣传,增强文化影响力,发挥文化在民族团结和旅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唐蕃古道文化展示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做好唐蕃古道沿线地区多元文化展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等各类重点文化项目的储备,系统规划好文化展示设施等重点项目的空间布局,全面推动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各类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优先向唐蕃古道文化展示走廊建设倾斜,全力支持做好文化展示设施、文化遗产展示利用、特色文化产业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
----全面推动唐蕃古道沿线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以青藏高原气势磅礴的人文自然景观为依托,以优秀历史文化为主线,加强唐蕃古道沿线民族民间文化传说、民族音乐舞蹈、重要历史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搜集整理、传承弘扬和展示利用,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为丰富的自然景观、各类文化遗产赋予新的文化和精神内涵,努力讲好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展示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主要内容的新青海故事,深度推动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和互动发展。
七、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坚持加强市场执法监管与促进行业发展繁荣并重的“两手抓”工作思路,推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培育完善文化市场新环境。积极引导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推动传统文化行业优化升级,推动“互联网+”对传统文化市场领域整合,积极培育新兴文化市场和新型业态。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因地制宜,加快创新,改造硬件,提升服务。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和标准规范,为各类要素主体提供公平、公开竞争环境,消除行业壁垒,鼓励多业整合,培育和发展农村文化市场,推动文化市场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主渠道。
----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执法队伍。进一步明确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精准目标,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严厉打击文化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加大文化市场案件查办力度,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队伍培训和规范管理。
----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为基础,引导文化行业诚信健康发展。加强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以文化市场诚信治理、信息公开、黑名单、学习培训、公开承诺等引导、监督、约束手段,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提升文化行业形象,促进行业诚信健康发展。
八、积极挖掘发展生态文化
遵循生态文明对生态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新要求,把生态文化建设作为推动“文化青海”建设的重要载体,努力挖掘、传承、保护和利用生态文化资源,大力推动生态文化发展。
----积极营造生态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挖掘各民族优秀生态文化理念,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组织开展生态文化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营造生态文化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行为。挖掘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因地制宜,会同市政部门,用各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元素集中命名一批城镇街道、建筑等的名称,用多种形式传播生态文化发展理念,厚植生态文化优势,增强青海生态文化发展自信。
----着力改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全面推动黄南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格萨尔(果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积极改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利用的设施条件,实现文化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加强保护。实施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推动实施一批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丰富生态文化产品。依托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组织、策划出版一批反映生态文化发展的图书和音像制品,丰富生态文化资源内涵。创作一批反映生态文化的音乐、摄影、美术、舞蹈、戏曲等文艺作品。发挥文化创意功能作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农业等各类产业,培育一批生态文化企业。
九、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力度
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官民并举、市场运作”,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拓宽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渠道,努力传播青海特色文化,全面提升青海文化的影响力。
----完善文化交流平台与渠道。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巩固与韩国、越南、泰国等东亚、东南亚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发展与蒙古、俄罗斯、白俄罗斯、土库曼斯坦等丝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拓展与欧洲、美洲国家的文化交流渠道。建设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项目库,开展与丝路沿线国家的文物交流合作。加强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合作,广泛开展“青海文化周”系列活动,打造交流活动品牌。多语种翻译、出版、推广、传播青海当代文学作品。利用好青海文化旅游节、“丝路花儿”艺术节等展示平台,推介文化交流精品剧目和精品图书,广泛对外传播青海文化。
----扩大对外文化贸易与合作。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对外文化贸易优化升级,促进青海优势文化产业要素有序流动、特色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高传统优势文化产品竞争力,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广泛组织参加国内外文化产业博览会、交易会,加大我省特色文化产品和项目的宣传推介。
十、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紧紧围绕“八个一批”扶贫攻坚任务,加强文化发展与扶贫攻坚政策的衔接,不断健全文化扶贫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积极为群众脱贫致富创造有利条件。在全省162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并通过联合办班、提供场地、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科学普及、法制宣传、社会救助、养老助残等惠农惠牧服务,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养殖、种植等各类生产技术培训,帮助贫困群众掌握1-2项实用技术。深入推进省级文明村镇、“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培养群众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充分发挥优势资源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支持贫困地区依托当地丰富的民族民间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发展之路,重点发展农村牧区手工艺品、民间歌舞演艺、乡村文化旅游等优势文化产业,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和村,扩大贫困地区群众的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优先招收有传承意愿的贫困群众为徒,传授技艺。积极帮助有创业愿望、有一技之长的贫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设立创业项目,带动帮助贫困群众开辟文化增收渠道。
----大力开展文化帮扶工作。把文化帮扶纳入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内容,通过合作共建、结对帮扶、区域文化联动等形式,建立省级文化单位、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城市、文化先进单位、城镇与农村牧区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积极为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帮扶提供准确信息,推进帮扶资源供给与帮扶需求的有效对接,提高社会帮扶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建立文化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化帮扶的工作制度。打造一批文化帮扶公益品牌,发挥品牌效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化帮扶重点项目,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工作格局。
十一、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加大各类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实现人才队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更加合理,活力不断增强,效能充分发挥,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健全文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和人才政策体系,创新培训模式,拓展办学渠道,坚持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在重大文化工程、重点文化项目实施中发现和培养人才,建立“选、训、用”相结合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
----培养造就高层次文化人才。依托我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积极引进省外文化行业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开展教学科研、联合攻关、技术合作等工作。同时,选派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优秀人才、技术骨干到省外访学研修、合作交流、实践锻炼,提高本土文化领域高端人才能力素质,积极发挥其在本领域显著的引领作用。
----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国家“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制定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工作计划,加大对农牧区基层文化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公益性文化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省直文化专业技术人才对基层专职文化队伍、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的指导和参与。统筹推进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将我省文化人才培训工作的重点前移到农牧区基层文化单位,有效提升人才培训工作的辐射范围。
----健全文化人才培训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工作原则,构建组织调训、干部培训、在职教育、挂职实践等方式相结合的培养格局。依托文化部干部管理学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培训中心、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各级各类教学点,开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专题培训、专业技能等各类培训。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狠抓落实的机制建设,不断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做到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文化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执行计划,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把发展文化事业和特色文化产业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要明确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加强年度检查和中期评估,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要重视对评估结果的科学运用,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规划取得实效。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文化建设发展协调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放宽市场准入,激发社会活力。加快转变文化行政部门职能,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不断提高宏观管理能力。积极培育规范行业协会、文化类社会组织、中介组织以及文化志愿者等社会力量。
----深化企事业单位改革。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单位组建成立理事会,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巩固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出版发行企业改革成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三、完善投融资体系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主导作用,不断加大财政对文化建设和发展的投入力度,建立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完善转移支付体制,优先支持基层农村牧区文化建设和发展。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建成立国有文化资本投资公司,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杠杆作用,开展文化及相关联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及运营。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支持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大力推广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在文化领域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文化企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文化项目。推动支持文化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工作,扩大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通过银政企合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支持文化企业利用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方式从事境外投资。
四、优化发展环境
----完善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建设“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决策及扶持藏区发展的优惠政策,配套出台促进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制定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落实企业、机构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健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培养及扩大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
----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监管等方面立法调研,积极推动文化立法工作。结合“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文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文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公正、公平、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