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时期青海广播影视发展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青海广播影视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深化改革,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在扩大省、市(州)、县广播电视覆盖,推动公共服务、影视产业、影视创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全面完成了“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广播影视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1.事业建设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中央和省政府高度重视青海藏区广播影视事业发展,投入20.35亿元,大力实施村村通、户户通工程、西新工程、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青海省国标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等重点惠民工程。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5座,广播电视台7座,卫星地球站1座,中短波转播发射台26座,调频、电视转播发射台421座;覆盖全省的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干线网络达到5872公里,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达到69.16万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68.94万户,数字化率达到99.68%;全省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01%,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较2010年末分别增加7.98%和2.97%,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产业发展步伐加快。2015年,全省广播影视行业总收入达到17.16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10.57亿元,年均增长21.09%。全省广播影视实际创收收入4.83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2.75亿元,年均增长18.35%,其中,广告收入0.83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0.47亿元,年均增长18.18%;网络收入2.98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1.34亿元,年均增长12.69%;电影票房收入1.02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0.94亿元,年均增长66.38%,增幅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影院数量由2010年末的3家增至20家,现有银幕数94块,座位1.07万个。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等骨干影视企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创收能力不断增强;广播影视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市场主体不断增长,数量已达50家。
(二)主流媒体建设取得重要成果。
1.舆论宣传主阵地持续加强。省、市(州)、县三级广播电视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完善,节目制播能力不断提升,节目覆盖水平大幅提高。截至2015年底,省广播电视台共开办4套电视节目和5套广播节目,包括青海卫视和安多藏语卫视两套上星节目;构建全台网实现了网络化、文件化制播;全面启动了高清化改造工程;网络广播电视台、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集成播控平台、移动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建设初见成效。市(州)一级开办了包括藏语、蒙古语、普通话三种语言在内的7套广播节目和10套电视节目。41个县(市、行委)开办了电视节目。全省中央广播和电视节目覆盖率分别达到98.01%和98%,省级广播和电视节目覆盖率达到96.89%和97.41%,市(州)广播和电视节目覆盖率分别达到39.94%和81.46%。全省藏语广播和电视节目覆盖率分别达到80.94%和76.98%。2015年全年公共广播播出时间94924小时,较2010年末增加38821小时,增幅69.2%;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12173小时,较2010年末增加42449小时,增幅60.9%。
2.舆论引导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全省广电系统圆满完成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等各项重大宣传报道任务,精心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一系列重大主题宣传报道。省广播电视台坚持新闻立台的发展方针,突出新闻节目龙头地位,新闻报道质量和舆论引导能力显著提升。2015年,“青海新闻联播”收视率高于西北四省区卫视“新闻联播”节目的平均收视率,在中央广播电视媒体发稿数量逐年上升;青海卫视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落地覆盖用户数达2.7亿户,7.1亿人口;安多卫视以其民族语传播的独特优势,成为全国藏区最具影响力的主流民族语卫视。
3.影视剧本创作取得丰硕成果。截至2015年底,青海省影视作品题材库收集各类剧本137部,报备影视剧63部,省广电局集中力量、重点扶持,先后完成了反映重大历史和本土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的重点影视剧《班禅大师进藏》、《花儿怨》、《高原儿女》等影视剧本创作,实现了影视剧本创作数量和质量的突破。
4.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译制、制作与供应能力明显提高。2015年,全省译制、制作少数民族语言广播节目3557小时,译制、制作少数民族语言电视节目3047小时,每年为全国安多藏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免费提供大量影视译制节目。西新工程新建的青海省安多藏语译制中心大楼已投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1.广播影视惠民工程扎实推进。截至2015年底,全省户户通用户达到71.88万户、村村通用户达到35万户,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直播卫星户户通、村村通等工程的建设任务。已建成县级户户通服务中心38个、乡镇级户户通专营点135个,覆盖全省264个乡镇,可提供日常维护服务的用户达53万户,占用户总数的85.48%,通过直播卫星村村通、户户通方式,基本实现了全省农村、牧区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全覆盖。扎实做好农牧区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农村、牧区公益电影放映每年投入1000.56万元,年放映场次50028场,惠及农牧民群众达450万人次。
2.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取得新突破。我省率先将全省养(敬)老院、藏传佛教寺院等纳入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范畴。2009年启动实施广播电视进寺院(僧舍)工程,在完成34座重点寺院的广播电视覆盖任务的基础上,完成了37个县533座寺院3万多僧舍的广播电视覆盖任务;2014年启动收音机进帐篷等惠民工程,向藏区6州30个县(市)的藏区贫困牧民发放1.2万部收音机、赠送0.6万台电视机和1.2万套村村通设备;广泛开展公益电影“六进”活动,深受农牧民群众欢迎和好评,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权益。
(四)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1.安全播出保障切实有力。“十二五”时期,我省紧密围绕涉藏维稳、安全生产工作主线,不断强化安全播出管理,完善技术系统配置,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在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两会”、青洽会、环湖赛等重要会议、重大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实现安全优质播出零停播率,连续五年圆满完成重大节会保障期和敏感时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任务。
2.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省监测安播调度指挥中心初步构建了集节目监管、技术监测、安全指挥于一体的省级安全播出监测监管系统,监测监管和安全播出保障的技术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部分市(州)建立了广电监测机构,全省监测监管机构的监控手段、技术装备进一步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建设稳步推进,防范重大技术事故以及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显著增强。
(五)体制机制改革和法制建设深入推进。
1.管理体制不断规范。逐步理顺省内局、台、网关系,完成全省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播出、网络视听等新媒体管理逐步规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要求,完成了内设机构报批。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公示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大力开展“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广播影视系统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2.市场机制初现生机。坚持市场导向、政府主导,省广电网络股份公司完成薪酬等制度内部改革,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对外技术合作、资金合作不断加深。电影院线整合取得新进展,完成了青海金桥农牧区数字电影院线和青海金穗农村数字电影院线的整合,组建了青海惠民农牧区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3.依法管理成效显著。2013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清理整顿非法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置换覆盖工作,清理非法卫星接收设施45万套,占全国当年清理56万套的80%,取得了近年来最大的执法成果。
4.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强化法制建设。2015年4月,我省第一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行政法规《青海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办法》正式颁布,为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2015年12月,《青海省广播电视设施维护管理办法》顺利出台,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广播电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十三五”时期青海广播影视发展环境
(一)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党全国加快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省加快落实“三区”建设任务,我省广播影视改革发展已迈入新的历史时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1.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对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明确提出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任务、总体要求、方针原则和工作重点,为宣传思想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建设文化强国、网络强国、数据强国的目标,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三网融合、促进信息消费,以及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宽带中国战略、“一带一路”战略等,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广播影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加快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重要遵循。
2.省政府提出新时期发展总目标,为青海广播影视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了“131”总体发展目标,为我省广播影视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纲要》明确提出,要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把握舆论阵地主动权;着力建设“文化名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建设“宽带青海”;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扩大对外人文交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我省广播影视的改革发展要立足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阵地、信息传播主渠道、文化建设主力军”的作用,为开创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3.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长,广播影视发展要满足各族人民新需求新期待。伴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互联网快速普及,全省各族人民的精神文化和信息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消费方式快速变化。一方面,新的信息传播渠道和文化娱乐方式不断涌现,内容产品个性化、分众化、高品质化成为时代潮流,消费方式更趋多元、多变、多样,进一步拓展了青海广播影视的发展空间。同时,我省各族人民热切期盼更加丰富的民族特色节目,享受更多“看得到、看得好、听得懂”的影视文化产品和信息服务,对影视节目内容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广播影视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更加高质量的影视文化作品、更加精准的文化服务投放,满足全省各族人民、不同社会群体对精神文化和信息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
4.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媒体格局深刻变化,广播影视转型升级面临新机遇新挑战。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改革、实现转型升级已成为时代主题。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兴媒体的快速崛起,加速市场分化与重组,加速媒体碰撞与交融,推进媒体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给广播影视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广告下滑、用户流失的趋势进一步表明,广电传统运营模式和经营模式已难以为继,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提质增效刻不容缓。在媒体格局深刻变化、舆论生态日益复杂的今天,如何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互联网思维,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加速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进程,开发新业态、培育新动能、形成新结构、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已成为广播影视改革发展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5.特殊人文地理和政策环境,要求青海广播影视发展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青海省有着特殊的发展环境与要求。一是地处内陆高原,有“中华水塔”之称,是我国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发展空间受限制;二是长期受发展方式制约,底子薄、起点低,经济相对落后,发展愿望更加迫切,发展空间大有可为;三是青海多民族多宗教地区,藏传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影响广泛深刻,维护好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任务还很重;四是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保护好生态环境、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压力还很大;五是青海省民情多样、民俗独特、文化灿烂,为影视创作与生产提供了丰富资源、广阔空间。特殊的人文地理和政策环境,决定了青海广播影视的发展条件、发展任务、发展要求与其他省份有着很大的差别,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发展方式、发展模式不能照搬照抄。青海广播影视的发展必须立足省情民情,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面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省各族人民的期待,面对新时期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省广播影视发展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公共服务体系仍存在薄弱环节。与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广电事业,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还不完善;二是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不适应各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少数民族语言节目和涉农题材节目匮乏;三是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农区、牧区的广播电视维修服务网点建设亟待加强;四是公共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
2.基层各方面条件和能力依然薄弱。我省广播影视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还比较薄弱。一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广电机构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二是基础设施和环境还比较落后;三是基层本地节目的制作经费紧张;四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五是基层广电人员的素质还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广电技术。这些都是基层广电部门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覆盖、藏区维稳等重要工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3.媒体融合进程缓慢。与其他省份媒体融合快速推进的态势和成效相比,我省媒体融合发展的进程和质量离“深度融合、一体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适应媒体融合一体化发展的组织结构、传播体系和管理体制尚待建立;二是支撑融合媒体业务发展的技术体系还需完善;三是适应多渠道、多平台、多终端的内容生产流程还需优化;四是在创新应用、开发新业态等方面的能力和力度亟待加强。
4.影视创作质量和内容生产能力亟待提高。与国内主流媒体相比,我省媒体影响力和竞争力还有较大差距,与铸就青海精神高地、繁荣影视文化产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是广播影视精品力作、精品栏目不突出,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数量不多;二是广播影视作品的创新能力不足,感染力和吸引力仍需大力提升;三是广播影视文化产品生产水平和民族语节目译制制作能力亟待提高。
5.广播电视监测监管体系还不完善。与我省广播影视事业整体发展进程和水平相比,监测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还有明显薄弱环节。一是大多数市(州)仍未建立广播电视监测机构;二是目前的监测监管体系尚未实现全覆盖,在监测范围、监测内容、监测手段、指挥调度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三是广播电视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有待全面落实;四是人员编制和维护经费严重不足。
6.广播影视“走出去”成效不高。与国家战略和建设“文化名省”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一是青海广播影视“走出去”缺乏整体规划,措施不够、办法不多、步子太小;二是广播影视文化对外推广和交流不够、渠道不畅;三是青海多民族多宗教的特色人文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挖掘、有效利用,整合系统资源、形成合力的措施不够;四是争取政策支持的力度不够,与国家重大工程对接不畅,“走出去”意识亟待强化,“走出去”工作亟待加强。
7.广播影视产业体量小效益低。与我省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迅猛发展的势头相比,广播影视产业基础薄弱发展缓慢。一是缺乏明晰的产业发展思路;二是尚未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三是特色产业资源挖掘不够;四是骨干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不强;五是支撑产业发展基础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太少;六是支撑产业发展的市场机制尚需完善。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青海省“131”总体目标为统领,以“优化覆盖、提升传输、加强制作、培育产业、建立公共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提升“五个能力”为核心,以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推进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为契机,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为保障,统筹协调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城乡和区域发展,充分发挥广播影视“舆论宣传主阵地、信息传播主渠道、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大力加强广播影视主流媒体、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络、广播影视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广播影视“走出去”,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产业,为“奋力打造‘三区’、全面建设小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造丰富的文化产品、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青海广播影视的改革发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是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广播影视要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使命,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基本方针,强化主流媒体阵地建设、创新新闻舆论传播方式、改进影视创作工作作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必须强化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牢牢把握广播影视改革发展必须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惠及人民的根本方针;始终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使广播影视文化在扎根人民、扎根生活中繁荣发展;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广播影视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从要素驱动发展为主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是新常态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由之路。实现广播影视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必须强化创新发展意识,牢固树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思想,全面推进制度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产品创新、科技创新,让创新贯穿青海广播影视改革发展全过程。
——坚持特色引领。特色是品牌、是优势、是竞争力。青海省多民族多宗教,文化底蕴厚重,自然景观奇特,为青海广播影视发展提供了丰富资源和广阔空间。立足省情民情,坚持特色发展不动摇。要在深入挖掘历史、地域、民俗、宗教等青海特色文化资源上做文章,在精心打造青海精神高地、繁荣青海影视文化、塑造大美青海形象、发展青海影视产业上下功夫,精心策划、精准发力,努力提高青海广播影视全国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
——坚持改革开放。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开放是发展的重要途径。青海省经济相对落后,发展更加迫切,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胆探索,敢于突破,以改革方式破除发展障碍、激活发展动力,以改革红利弥补区位劣势、释放发展潜力,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广播影视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对外开放,以开放意识开门办影视、开放促发展,以开放合作弥补发展短板、释放比较优势,着力营造更加高效、更加健康、更加有利于吸纳社会资本、应用先进技术、引进紧缺人才的开放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青海广播影视发展的总目标是:紧紧围绕青海省“131”总体目标要求,加快青海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果、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到2020年,广播影视舆论宣传主阵地进一步巩固加强;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络成为“宽带青海”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影视产业成为青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在上述总目标的指导下,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和指标。
——主流媒体舆论引导能力显著增强。省、市(州)、县广播电视台舆论宣传水平全面提升,全省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全面建成,融合媒体云平台基本建立,新型主流媒体建设迈上新台阶,广播影视“走出去”取得明显成效,舆论宣传阵地不断拓展,全方位、多层面的广播影视舆论引导和对外传播新格局基本形成。
——广播电视节目制播能力大幅提高。全省广播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程度达到全国中等水平,节目数量大幅增长,节目质量大幅提高。到2020年,全省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总时长分别达到6万小时/年和1.5万小时/年,播出总时长分别达到11万小时/年和14万小时/年;省、市(州)、县三级民族语广播影视译制制作体系全面建立,民族语广播和电视节目译制制作总时长分别达到4300小时/年和3900小时/年;省广播电视台全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具备至少4套高清节目制播能力,青海卫视和安多卫视实现高标清同播,电视节目由4套增加到6-7套,广播节目由5套增加至6套;市(州)、县级广播电视台高清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主要频道基本实现高清化。
——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升级。广播影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基本实现。到2020年,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基本实现,提供地面数字广播和电视节目分别不少于15套,直播卫星广播和电视节目分别不少于17套和25套;应急广播系统基本建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由流动放映基本转为固定放映和室内放映。
——广播影视传输覆盖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实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数字化,覆盖城乡的宽带广电网络基本建成,有线无线卫星融合覆盖网初具规模。到2020年,广播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9%以上;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全面完成,城市有线网络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兆,农村普遍达到50兆;地面数字电视基本覆盖全省行政村;市(州)、县级自办电视节目覆盖率达到90%;数字音频广播建设全面推进,中短波广播覆盖范围和效率有效提升。
——广播影视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广播影视传输覆盖质量监测能力以及融合媒体内容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到2020年,安全播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兼顾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技术监测与内容监管的广播电视统一监测监管平台基本建立;广播电视台、有线网络公司等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广播影视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广播影视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业务形态和市场空间大幅扩展,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整体实力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到2020年,全省广播影视总收入达到27.64亿元,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精品影视创作取得突破,完成2-3部影视力作;广播影视龙头企业达到2-3家,中小微企业达到100家。
四、“十三五”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
围绕“十三五”发展目标,全省广播影视工作应聚焦“内容制作、公共服务、传输覆盖、体制机制、产业发展”五个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广播影视新型主流媒体建设、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广播影视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广播影视走出去纵深发展、广播影视产业跨越发展”六大主要任务,全面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内容生产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传输覆盖能力、安全保障能力”五个核心能力,努力壮大广播影视产业规模,实现青海广播影视又好又快发展。
(一)大力加强广播影视新型主流媒体建设,不断提高舆论引导和内容生产能力。
着眼做强宣传主渠道、主阵地,强化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内容质量和新闻报道水平,确保履行好主流媒体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大广播电视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内容生产能力建设、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进程,不断提升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1.大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导向立台、新闻立台,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优势,加强频率频道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加大节目创新创优力度,努力提升省、市(州)、县广播电视内容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不断拓展舆论宣传渠道,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高水准舆论引导矩阵。
2.推进青海广播电视台媒体融合。
实施青海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建设工程,构建融合媒体内容制作与分发体系,全面提升媒体融合技术支撑能力;加强青海广电IPTV、手机电视、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含青海藏语网络广播电视台)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网络电视台APP等移动客户端产品开发,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拓宽社会化传播渠道,提升传播效果;深入推进台内制播系统数字化、网络化、网络间互联协议化(IP化)和云化进程,优化再造制播流程,创新节目内容形式和质量,吸引受众参与互动,制作出具备“互联网+”时代特点的融合型精品电视栏目和节目,全面提升节目内容竞争力;调整完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适应媒体融合,一体化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力争将青海广播电视台建设成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达到西部省区先进水平。
3.推进青海广播电视台高清化建设。
实施青海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采集、制作、播出系统建设工程,打造全媒体互动演播室群及高清转播车系统,完成4套节目的高清采集、制作、录制、转播、播控系统建设;推进青海卫视、安多卫视两个频道的高标清同播,扩大在全国的落地覆盖范围,青海卫视力争实现在全国上星频道中排位逐步提升,安多卫视实现24小时播出和全国藏区全覆盖;充分利用地面无线覆盖网络,推进经济生活频道、都市频道两个地面频道在全省的传输覆盖。
4.推进市(州)、县级广播电视台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县级广播电视台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申报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所有县级广播电视台通过正式审批;实施市(州)、县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制播系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推动高清演播室及前端机房建设,完成制播、传输及接收全流程的高清化改造;全面推进市(州)、县广播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提高采编播信息化水平和制作效率,提升舆论宣传的时效性、贴近性、灵活性,更好地发挥当地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5.推进市(州)、县级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建设。
推动市(州)、县级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内容,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通过不同分发渠道为本地受众提供贴近生活的视听节目及信息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市(州)级广播电视台建设融合媒体云平台,并与省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进行互联互通,实现节目内容的统一汇聚、统一分发,提升资源使用和节目内容生产效率。
6.加强民族语节目译制和制作能力建设。
加强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建设,升级完善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摄、录、编、制作系统和媒资库,加大安多藏语电影、电视剧、专题片、纪录片和文艺少儿等节目的译制制作力度,建设少数民族语言影视节目研发基地,积极开展土族、撒拉族、蒙古族影视节目的译制、制作;安多卫视频道节目译制制作能力翻一番,节目质量大幅提高,实现频道包装个性化、栏目打造精品化、节目策划特色化、主持风格民族化;市(州)级广播电视台加大生活服务性节目和民族团结专题片的译制制作力度,译制制作能力达到4小时/天;县级广播电视台做好中央和省新闻节目的译制播出,加大本地新闻和专题片的译制制作力度,译制制作能力达到1小时/天。全面建成以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和省广播电视台为龙头、市(州)级台为重点补充、县级台为基础的三级民族语影视译制制作体系。
7.加强广播电视媒体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媒体融合、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发展需求,以提升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机构节目制播及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强节目拍摄、后期制作、技术运维、经营管理等复合型技术人才的培养,重点加大藏汉双语影视人才的培养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集中培训、借助高校力量拓展培训、开展合作培训等手段,培育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名播音、名主持和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为广播影视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大力加强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供给质量。
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民族语节目译制制作能力滞后,农牧区基础设施薄弱、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欠佳等问题,以重大惠民工程为抓手,定标准、补短板、建制度,扩大覆盖、丰富供给、提高质量、增进效能,构建广播影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扎实推进广播影视重点惠民工程建设。
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术覆盖方式,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逐步实现户户通接收设备高清化,使农牧区群众能够接收卫星高标清节目和本地高清无线节目,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改善播出条件和工作环境;加强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确保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基础上,提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逐步实现从流动向固定、室外向室内放映转变,建设200个固定放映点,建立50个电影卫星接收站和授权工作站,实现放映设备从0.8K向1.3K和2K升级,推进全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监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电影放映进寺院、进社区、进厂矿、进学校、进养老院、进监狱。
2.加快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制定我省应急广播建设规划,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加快建立省、市(州)、县三级应急广播制作播发和调度控制平台;建设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在全省六州两市42个县建设应急广播村村响平台,在399个乡镇和4530个行政村建设应急广播村村响前端,完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并部署应急广播终端;建立广播电视应急播出机制,规划建设由卫星、光缆、微波组成的多路径传输和现场编辑制作技术保障系统;健全应急信息采集发布机制,推动青海广播电视台应急广播省级综合发布平台建设,加强与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源头部门合作;拓展延伸应急广播系统功能,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3.推动市(州)、县级数字广播电台建设。
目前,全省除了西宁市、海西州、玉树州、格尔木市和囊谦县开办了本地广播节目外,其它市(州)、县只能收听到中央和省级广播节目,为服务本地政府舆论宣传、满足人民群众收听本地节目的需要,“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市(州)、县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大力推进数字广播电台建设,发展本地数字广播节目,加强本地广播节目覆盖,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4.加快公共服务运行管理和服务机制建设。
坚持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升效益。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乡(镇)四级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设施维护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制定政府购买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目录和办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对低收入人群和寺院免费提供有线电视网络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建立规范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运行管理机制和灵活高效的协调机制,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全省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效用。
(三)大力加强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网络承载能力和覆盖质量。
继续加大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三网融合,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互联网等多种技术手段,按照传输快捷、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的总体要求,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现代广播影视数字化传播体系,提升传输能力、提高覆盖质量、优化覆盖效果。
1.推进高清电视传输覆盖工程建设。
推动高清、超高清电视在有线、无线、卫星网络的传输覆盖与入户,提升州县级自办电视节目覆盖率。实施青海卫视、安多卫视两套高清卫星地球站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有线电视高清接收终端普及,开展高清互动点播等业务;实施地面数字电视系统建设与升级,在全省藏区108座大功率发射台和350个补点发射台各建设1套高清发射系统,同时新建200个50瓦补点发射台,配套建设一体化发射机房和发射系统。
2.积极推进数字音频广播和调频同步广播建设。
开展数字音频广播(CDR)规划与建设,在全省42个县各建设两套数字音频广播发射系统,每个点同时播出1套调频广播和7套数字广播,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由调频广播覆盖向调频广播+数字广播过渡,进一步提高广播节目覆盖能力和收听质量。实施青海广播电视台调频同步广播传输覆盖工程,扩大交通音乐频率和经济生活频率在全省的同频覆盖。
3.加强中短波发射台布局优化和升级改造。
新建和改造中短波实验台、发射台,提升全省中短波广播覆盖率,优化覆盖布局,提升覆盖效果。在班玛县等地新建中波发射台及实验台;完成560、566、917、920、921中短波发射台发射机、发射塔、天馈线系统、机房及配套设施的扩建改造;改扩建甘德中短波发射台,增设短波发射频率,提高果洛州短波广播有效覆盖率;完善囊谦、治多、达日、甘德、河南等五座中短波实验台,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安防系统和节传系统建设;着力提升全省中短波试验台、发射台自动化控制程度,逐步实施“有人留守、无人值班”的发射台管理和工作模式。
4.加大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力度。
积极参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加快全省有线电视光缆干线网络建设,完成3500多公里省级有线电视光缆干线、支线网络建设,完成全省网络互连互通,形成可管、可控、全业务运营环网;加快城域网双向化改造和宽带网络建设进程,全面提升网络承载和宽带接入能力,推进有线网络双向化改造和光纤入户,全省有线电视双向覆盖率超过80%,光纤入户率达到30%;构建有线电视云平台,实现融合媒体内容汇集、业务承载、智能分发及大数据分析等功能,推动有线电视云平台与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的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有线网络融合媒体服务能力;建立有线电视信源异地灾备系统;加快有线电视智能终端普及和移动终端接收系统建设,为藏区20万用户配置智能机顶盒。
5.推动有线无线卫星智能协同一体化。
面向广播电视融合媒体无处不在、跨网联动、多屏互动等业务需求,建设有线、无线、卫星智能协同覆盖的广播电视网。利用有线网络资源,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进行有线电视无线方式的覆盖;合理利用频谱资源,在市(州)级以上城市开展下一代广播电视无线网(NGB-W)实验与应用示范,实现单向广播与双向交互的融合,培育移动、交互、便捷、跨业合作新业态。
(四)大力加强广播影视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技术水平。
强化安全播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技术水平,完善安全保障体制机制,构建技术监测、内容监管、安全播出、信息安全四位一体的广播影视监管体系,确保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和内容安全。
1.大力强化安全播出。
完善覆盖全省的安全播出管理框架,建立健全安全播出指挥调度、预警、应急处置、风险评估等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的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的建设,落实队伍和经费保障,提升安全播出保障基础支撑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要保障期和敏感期的安全播出保障机制建设。
2.加快全省广播电视统一监测监管平台建设。
兼顾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统筹考虑内容、业务、网络、终端全流程,制定全省广播电视统一监测监管平台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市(州)级广播电视监测机构,完善监测监管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各级监测机构扩大对有线电视、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数字电视、中短波调频广播等信号和内容的监测监管;扩建完善省监测中心监测监管系统,加大节目内容监管,扩充IPTV、网络广播电视、境外非法节目、广告、舆情等监测监管功能,构建全省广播电视融合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在33个县建设广播电视监测前端,在全省中波台、高山台站、较大功率调频转播台部署监测数据采集点,对播出质量进行监测;建设和升级改造全省广播电视监测网,建立贯通省、市(州)、县三级的监测网络;建成全省安全播出调度指挥平台。
3.加强广播电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广播电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标准规范,针对内容管控、日常运营、系统建设、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广播电视网络与信息安全需求,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构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开展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网络等部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开展重要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信息安全测评工作;建立健全广播电视信息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编制修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
(五)大力推进广播影视走出去纵深发展,努力提升我省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围绕提升对外传播力、展现大美青海形象,以重点媒体为龙头,优化战略布局、扩展交流空间、完善合作机制、加大推广力度、提升内容品质、争取项目支持,推动我省广播影视“走出去”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深入发展,努力提升我省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
1.全面优化广播影视“走出去”战略布局。
基于国际地缘接近性和宗教历史文化同源性的考量,面向中亚、南亚及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和地区,规划我省广播影视“走出去”整体布局,充分利用国家关于广播电视节目与服务“走出去”的相关政策与资金支持,加大我省广播电视媒体对外宣传力度,提升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舆论影响力。
2.着力推进广播影视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整合广播影视系统资源,积极建设和优化广播影视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拓展对外合作空间,充分利用“中国·东南亚·南亚电视艺术周”以及国内外各大影视展等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推动我省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和广播影视内容产品“走出去”,扩大知名度、提升影响力。
3.加大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作品创作和推广力度。
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作品译制制作,不断提升创作质量和艺术水准,加强民族语影视作品对外推介平台建设,扩大青海藏语译制作品以及撒拉族、土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作品的对外影响,推动广播影视作品海外展映、播出等工作。
4.推进安多卫视频道国内及海外落地工作。
大力推动安多卫视频道在四川阿坝州、甘肃甘南州、西藏那曲地区的落地工作;加紧协商并落实安多卫视在尼泊尔、巴基斯坦、印度及不丹等周边国家藏语地区的落地覆盖;全面提升我省广播影视服务安多藏语地区能力及对外传播影响力。
5.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
努力争取国家支持,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创新创优少数民族影视节目质量,力争将以循化县撒拉族“古秘撒拉尔”主题史诗纪录片为代表、具有青海少数民族特色的精品影视节目创作纳入“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重点支持项目库。
6.不断完善对外合作机制。
大力推进青海卫视与西藏卫视、康巴卫视等藏语频道以及尼泊尔、印度等周边国家藏语频道的交流合作;加快推动西藏卫视、康巴卫视以及州县电视台节目融入青海藏语网络广播电视台平台建设。
(六)大力推进广播影视产业跨越发展,努力提升我省广播影视产业规模和效益。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着力发展影视制作发行、媒体综合服务、网络信息服务三大产业板块,发挥内容资源优势、扩展业务形态、创新经营模式、开拓市场空间,打造“广电+”生态链,开创青海广播影视产业繁荣发展新局面。
1.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坚持“支持国有、扶优民营”的工作思路,加大政策、资金、人才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深化企业改革,理顺产权关系,引入多元资本,推动资源整合,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组建青海广视传媒集团公司。整合青海广播电视台旗下影视制作、音像出版、文化创意、报刊等产业资源,完善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发展技术支撑能力,增强发展动能,形成竞争合力。
组建青海省电影集团。加大综合改革力度,推动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与三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并轨运行,整合农村电影院线,统筹全省电影放映发行工作,做大做强电影市场主体。
推动省有线网络公司上市进程。加大对外合资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加快上市进程,将省网络公司打造成为我省龙头文化企业。
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建设青海省广播影视产业创意园,重点扶持影视“专、精、特、新”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节目制作发行市场化专业化,加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创作,壮大广播影视市场主体规模。
2.大力发展影视制作发行产业。
围绕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发行放映、影视基地、衍生服务等领域,加大影视制作发行产业综合开发力度。
重点实施影视精品创作生产工程。加强优秀影视剧本创作的引导,提高影视制作的能力,拓展影视发行渠道,鼓励原创、多出精品,实现影视作品既有“高原”又有“高峰”,每年创作1-2部在全国有影响的优秀影视剧本,“十三五”期间,力争拍摄制作2-3部富有民族地域特色、影响辐射力强、经济效益显著的精品影视剧,实现从优秀剧本创作到精品影视剧制作发行的突破。
加大影视基地综合产业开发力度。创新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快建设步伐、开发多元业态,在海西州乌兰县、海北州海晏县和祁连县、海南州共和县等地区,建成集影视拍摄、后期制作、艺术创作、旅游度假、文化体验等为一体的综合影视基地,努力提升综合经济效益。
加强电影院线建设。完成全省数字化影院建设改造,充分发挥三江院线作用,带动地区商业电影发展,完善发行放映网络,创新经营模式、丰富营销手段,推动电影院线收入迈上新台阶。
3.大力发展媒体综合服务产业。
以青海广播电视台为龙头,依托主流媒体在内容、技术、人才、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延伸产业链,开发融合业务,大力发展媒体综合服务产业。
实施频道栏目创优工程。立足青海人文、地域特色,打造6-8个高知名度、高收视率的特色精品栏目,通过栏目品牌带动频道品牌提升,打造2-3个个性鲜明、品质稳定、风格独特、定位准确的精品频道,提高收视率和品牌价值,带动广告经营,推动版权交易,扩大音像制品销售,提升内容产品收入。
建设新媒体经营平台。依托青海广播电视台精品栏目和内容,开发移动APP、微信应用等新媒体产品,围绕新闻资讯、生活服务及文化娱乐等方面,开展精准广告投放、个性化内容定制、电子商务、特色增值服务等业务,实现内容的延展开发和价值延伸,拓展营收渠道。
拓展影视制作社会化服务。对外提供专题、综艺、动画、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节目拍摄和后期制作专业服务;利用融合媒体云平台为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编辑、转码、包装、渲染等云服务;开发设备租赁、服务外包、演艺经纪等周边服务。
开展多元化经营。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信息内容的跨媒体融合,推动与旅游观光、民族演艺、体育休闲、游戏竞技、电子商务等跨业融合,开展多元化经营,不断延伸产业触角,拓展发展空间。
4.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产业。
依托全省有线网络资源,按照“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总体思路,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
提升核心业务。大力发展高清电视、互动点播、宽带接入等核心业务,创新营销模式,优化服务质量,拓展用户数量,提升每用户平均收入值(ARPU),促进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拓展综合服务。围绕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社区和智慧家庭建设,基于双向网络、智能终端和有线电视云平台,开发电子政务、安防监控、智能交通、环境监测、生活服务、远程教育、医疗保健等产品和服务,提升网络综合效益。
开展跨业经营。重点推进与绿色旅游、现代农业等行业的深度融合。依托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构建青海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提供集旅游观光、旅游服务、旅游产品销售、本地特色产品销售等业务为一体的“互联网+”旅游线上服务,积极开发休闲娱乐、文创产品、宾馆建设经营等旅游线下服务。合作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产业,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重点开发建设农副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度假休闲等项目,依托数字电视网络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
切实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宣传贯彻和任务落实,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各地区主管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督查机制,对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要任务、重大项目,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完善和强化决策咨询,建设程序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决策保障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加强规划宣传指导,促进任务实施主体深入领会规划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顺利实施。
(二)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要求,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提供有力政策引导和机制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管理监督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影视文化企业改革,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争取政府资金、人才和机制支持,推动企业加强对外合作和上市融资;加大影视中小微企业扶持引导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影视内容制作经营;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基层保障措施,积极争取政府扩大购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制定实施支持民族语影视内容译制制作、广播影视对外交流合作的扶持奖励政策。
(三)加强财政投入,完善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资金的支撑、撬动作用,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对接协调,大力争取政府资金投入和财税政策支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面落实规划实施建设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力度,推动设立广播影视发展基金;积极争取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国家科技计划、广播影视“走出去”等专项资金支持,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加快落实保障基本文化权益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以国有资本为主,放宽市场准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支持广播影视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置换等多元投融资渠道发展壮大。完善资金核算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法治建设,完善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建立完善以政府法规、部门规章为主体的广播影视法制体系,加强法治广电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办法》,出台《青海省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制定《青海省广播电视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广告播出等管理,全面规范播出秩序;坚决依法查处私人非法设立台站、非法境外节目接收、非法音像制品传播,持续开展违规广告播出、违规视听节目整治工作;加强少数民族音像译制作品和影视文化创作的立法保护力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才素质。
牢固树立人才是发展第一要素的理念,紧紧抓住加强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三个环节,大力弘扬“广电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人才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放式人才培养之路,创新人才引进和聘用机制;大力实施人才振兴工程,加强公共服务维护、基层专业技术、民族语译制及经营管理等急需人才培养;创新培训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到2020年各类人才培训总量达到5000人次;活跃科技活动、建立专家库,充分利用行业内外人才和智力资源,提高科技水平;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选拔机制,营造人才良好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