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大通县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我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增加至2个,分别是格尔木市、大通县。
近年来,大通县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全面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精细化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型建材、农畜产品深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通过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大通县将进一步构建循环型农业、工业、服务业体系,加快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着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为西部同类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有效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