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验收工作并发布了公告,我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验收。公告指出,通过试点验收的单位,可继续享受试点单位在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并将在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005年、2007年,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后被六部委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经过多年的发展,两个园区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示范带动效应明显,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基本形成了盐湖化工、油气化工、金属冶金、煤炭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等产业;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形成了太阳能光伏硅材料、有色金属、化工、高原生物制品、中藏药、藏毯绒纺等产业。今后,在国家各部委的继续指导和支持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继续发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的作用,先行先试,努力开创循环经济工作新局面,为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