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重大疾病防治机构、中心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省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18930万元,重点支持黄南州、乌兰县、泽库县、久治县、祁连县、互助县、平安县共7个州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海南州、果洛州、格尔木市、贵德县、都兰县、门源县、海晏县、玛沁县、甘德县共9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项目,省血液中心和青海同仁慢性病防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了对公共卫生机构的支持范围。
项目建成使用后,项目地妇幼保健、重大疾病防治等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逐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