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7日,青海省能源局举行了简朴隆重的揭牌仪式,省发改委领导出席仪式并为能源局揭牌。
青海省能源局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省能源管理机构,由省发展改革委管理。主要承担以下七项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资源配置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煤炭、油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参与制定与全省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财税和环保政策;参与制定地方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以及承办省政府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揭牌仪式后,在省能源局成立座谈会上,省发改委吴海昆主任对能源局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尽快建立相关制度;二是深入研究,统筹协调推进职能转变;三是着眼长远,谋划好我省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四是要紧跟科技潮流,力争使我省新能源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勤政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