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青海商务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的历史时期。五年间,全省各级商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战略机遇,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坚持把商务工作放在“三区”建设战略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风险挑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对全省商务发展阶段和规律的认识,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积极推进绿色消费,着力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加快调整对外贸易结构,努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全省商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第一节 发展成就
———商贸流通业实现新发展。“十二五”时期,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55亿元,年均增幅14.3%。2015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1亿元,同比增长11.3%,比2010年实现翻一番,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由2010年的26%提高至2015年28.5%。全省先后实施标准化市场改造、农超对接、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383个,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145个,其中交易额超过亿元的农产品交易市场24个,农家店覆盖全省100%的县、90%以上的乡镇、85%以上的行政村。批准成立全省首家内资直销融资租赁企业和6家商业保理试点企业。电子商务、网络零售异军突起,近三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分别达189.2亿元、264.06亿元、336.5亿元,年均增长突破36%,网络零售额分别达到40.9亿元、73.96亿元、106.14亿元,年均增长超过57%。朝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海北州电商馆、海西州柴达木电商绿洲、乌兰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相继建成投入运营,全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对外贸易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全省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1.4亿美元,年均增长19.6%,其中,进口21.3亿美元,同比增长48.9%,出口50.1亿美元,同比增长164.2%,2013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14.03亿美元,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2015年全省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9.35亿美元,同比增长12.6%,高于全国平均增幅20.6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国第4位。黄南州、果洛州实现进出口贸易零突破。以硅铁、碳化硅等资源加工型为主的骨干产品,藏毯、民族服饰、特色纺织、农畜产品、新能源新材料、民族文化等为主的高原特色优势产品出口框架基本形成,高耗能产品占出口总额比重由2010年的32.3%下降到8.1%。在中亚、南亚、中东等地区建成10个青海特色商品国际营销中心。大力引导居民境外消费回流,培育建成9个综合性进口商品展销平台。
———双向投资合作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累计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1家,投资总额25.18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2.9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4亿美元,融资租赁和金融期货领域利用外资实现零的突破,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占比由2010年的5%提升到2015年的66%。外商投资涉及种植养殖、融资租赁、光伏发电、食品加工、旅游开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加工销售、天然气和LNG生产加工等领域。积极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战略投资,全省非金融类境外实际投资1.12亿美元,电网改造、公路建设、市政工程、房建工程等领域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达6.6亿美元,均有较大增长。
———“一带一路”建设迈出新步伐。以“一带一路”统领全省对外开放,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成功举办“丝绸之路经济带经贸合作圆桌会议”、“丝绸之路经济带地毯产业合作与发展圆桌会议”、“青海—土库曼斯坦经贸合作圆桌会议”,达成一批合作协议和经贸合同,部分合作项目正在抓紧逐步实施。在俄罗斯、蒙古国开展农牧业、资源开发务实合作,在马来西亚开展旅游、餐饮、房地产投资合作。2015年我省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达到4亿美元,同比增长15.5%。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本建成,成为青海省建成的第一家海关保税监管场所。黄金口岸国际物流中心、进口商品馆等项目建成运营。成功举办“中国青海(越南)商品博览展”、白俄罗斯“青海特色商品展示会”等境外经贸活动。西宁至曼谷、首尔、台北等4条国际(地区)航线正式开通。
———商务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原有的52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整合为11项,精简幅度达79%,制定公布了商务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管理,对境外投资企业全面实行备案制管理。研究出台深化对外贸易及投资体制改革、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等10多项政策措施,推动内外贸持续发展的政策效应不断显现。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股权投资、建立基金、财政专项资金与金融资本合作等模式,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十二五”期间,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带动社会投资25.48亿元。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全面开展,肉类蔬菜及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项目在我省共和、互助、祁连、湟中4县落地。创新办展方式,取消“清食展”、“藏毯展”开幕式,简化活动程序,展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藏毯展”荣膺“2014年度中国十佳优秀特色展会”殊荣,获得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跨入国际知名展会行列。
———争取国家支持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商务领域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3.36亿元,其中,国家支持农产品和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基金8.3亿元,实施了300多个内外贸重点建设项目,南川工业园藏毯基地、西宁民族服饰及用品基地、海西绿色食品保健品基地等3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基本建成,朝阳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宁航空口岸建成运行,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中药材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省内外贸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仍然比较复杂,国际和国内、长期和短期、结构性和周期性矛盾相互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国际经济形势发生新变化,总体上有利于我省商务经济发展
(一)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有利于我国发挥更加积极的影响。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转型步伐加快,发达国家致力于改变借贷消费模式,吸引制造业回流,扩大实体经济比重;新兴经济体致力于扩大国内需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国际经济秩序正在调整重组。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一些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带来变数,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二)服务业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从近几年世界经济调整转型趋势看,服务业已成为世界经济复苏增长的新动力。当前,服务业占全球经济总量的70%,而且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快速发展,比重不断提高,在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服务业所占份额也在持续提高。随着服务业在高附加值、大就业容量、低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特性越来越受到各国的认同,服务业发展已成为衡量一国或地区综合实力及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路径选择。
二、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新常态成为商务经济发展基本层面
(一)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稳中提质、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新阶段,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持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世界第一,人民币跃升为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纳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为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创造了更好条件。
(二)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经济发展作出重大战略调整,从促进经济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发展轨道,我国经济增速有所回落,开始进入个位数增长换挡期,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酝酿新突破,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催生的互联网+、分享经济、3D打印、智能制造等新理念、新业态蕴含着巨大商机,必将对商务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促进现代商贸经济高度融合发展。
(三)改革开放政策效应不断显现。今后一个时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将创造新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收入分配结构进一步改善,将不断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将激发广大经济主体的创新动力和经济发展活力;特别是国家积极推进新一轮扩大开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将复制推广到全国各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进入实施阶段。这些重大机遇将为青海商务经济的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空间。
三、青海经济步入转型发展时期,商务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一)我省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35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417亿元,年均增长10.8%;人均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24115元增加到2015年的41252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110.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67亿元,年均增长19.4%;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1934亿元,年均增长28.1%;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0年的350.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91亿元,年均增长14.3%;经过“十二五”发展,我省经济总量和实力不断提升,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能正在孕育形成,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
(二)重大发展战略将为我省商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政策措施的支持下,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工程、农牧区城镇化、“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已全面实施,广大农牧区在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发展等方面获得长足发展,将为我省商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型升级提供新的空间。
(三)改革开放将为商务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活力。“十三五”时期我省财政、金融、内贸流通、城镇化等领域改革全面推进,特别是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商务经济发展的内部环境进一步完善。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推进,使我省由内陆腹地转向开放前沿,商务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必将有力地促进我省商务经济健康发展。
受经济发展、市场环境、结构性矛盾、区位特点和发展基础等因素综合影响,我省商务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商贸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较缓慢,消费带动能力较弱,受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我省商贸经济内需不旺、外需不强的局面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根本改观,商务经济面临的外部困难较多。二是商务发展整体层次较低。区域城乡发展很不平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传统营销方式仍然占主导地位,商贸流通企业规模较小,产业关联度低,辐射带动能力弱,新兴业态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所占比例较低。三是开放发展能力不强。全省尚有部分地区仍未开放,对外开放互联互通基础薄弱,对外合作交流层次不高、规模偏小,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企业、产品、人才等支撑能力不强。外商投资规模小、层次低,对外投资合作尚处在探索阶段,双向投资能力不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十三五”时期,商务发展既要沉着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风险挑战,更要抢抓发展新机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准确把握商务发展的基本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推动商务事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131”总体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重,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并重,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坚持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全面深化商务领域改革,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城乡流通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着力在扩大内外两大需求中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在整合内外两种资源中增创新的发展优势,在利用内外两个市场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着力构建对外开放空间格局,形成大开放、大市场、大流通的商务发展新格局,力争实现商务发展环境、商务经济竞争力和对全省发展贡献率的同步提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商务发展动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以创新驱动带动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紧密结合,使提升传统优势与培育新优势更好结合,推动商务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信息化与流通现代化融合发展,加快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模式创新,以电子商务引领流通业变革创新,促进消费模式、商业模式、流通业态和方式创新发展。通过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创造新供给,释放新的市场需求,形成发展新动力。
———坚持协调发展,加快商务结构调整。协调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充分发挥国内市场规模和潜力大的优势,综合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贸易结构、资本结构、市场结构、要素结构以及空间发展结构的全方位优化。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发展内外贸结合市场,促进内需和外需互动发展。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在扩大贸易规模的基础上实现优进优出,使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相互促进。注重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商务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绿色发展,增强商务可持续发展能力。绿色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商务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商务发展各领域,积极发展绿色商务,推进商务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高效流通、绿色流通,打造绿色商品供应链,倡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引导绿色生产。通过发展循环经济,鼓励旧货流通,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拓展绿色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商务经济绿色化发展。
———坚持开放发展,深度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用全球视野配置资源要素,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按照国家要求,有序放宽市场准入,扩大一般制造业、服务业开放,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拓宽开放领域。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机遇,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推动对外开放由简单买卖型向相互投资复合型转变,塑造新的发展动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商务经济发展活力。
———坚持共享发展,增强商务服务民生的功能。共享是发展商务经济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把共享发展作为商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商务发展在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便利、实惠、安全的消费环境,鼓励和支持就业容量大、关系百姓生活的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物流配送、社区商业和家政、养老服务等行业发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贫困地区市场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综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全国商务发展态势,“十三五”期间全省商务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下:
———消费水平稳步增长。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拓展新兴服务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费市场规模。
“十三五”期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2020年力争突破10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300亿元。
———对外贸易较快发展。坚持挖掘出口潜力,扩大进口规模,优化进出口结构,提高自营进出口比重,力争实现出口产品从以初级产品为主转向高附加值产业制成品为主,在中亚、西亚、南亚等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速年均增长10%左右。
———双向投资合作较快增长。立足民族、产业和资源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取得明显进展。“十三五”末,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亿美元,年均增长10%。对外投资合作量突破10亿美元。
———对外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全面展开,外贸依存度、资本开放度、经济外向度得到全面提高,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梯次推进、功能完善的对外开放空间格局,努力把我省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战略通道、商贸物流枢纽、产业基地、人文交流基地。
———商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加快建立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内外贸协调联动,投资环境明显改善,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投资、消费、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快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加快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推动流通方式创新,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将内贸流通打造成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资源优化配置的新动力、大众创业就业的新平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领域、传播优秀文化的新载体。
一、加快现代内贸流通体系建设
积极适应经济由生产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构建内贸流通体系,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实现线上线下、产业链上下游、城乡融合发展。
(一)优化区域流通网络布局。积极推进物流节点城市(镇)建设,按照“物流区域—物流大通道—物流枢纽城市—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的布局模式,把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国家级和省级区域性物流节点。以西宁为中心,辐射带动环湖地区、三江源东部区域,形成东部物流区;以格尔木为中心,辐射带动柴达木地区、三江源西部区域,形成西部物流区,构建横向由东部物流区和西部物流区组成的大格局。积极参与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朝阳物流园区建设成为现代生活资料物流园区和电子商务聚集区,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成为集货物集散、商品配送、保税仓储、物流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物流中心,西宁城南、海东工业园区建设成为藏毯集散地、轻工业加工物流集散地,青海循化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建设成为全省清真食品基地。依托重要交通枢纽、物流集散地规划建设集运输、仓储、信息交易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园区,重点建设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商贸中心、青海朝阳物流园区、西宁多巴物流园、格尔木物流园、察尔汗物流园、德令哈物流园等一批现代物流园区,通过物流企业的规模化经营,整合物流企业功能和共享业务资源,不断提升物流企业集聚化水平。
(二)加快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投资与运营分离、硬件与机制并重、省上与地方联动,实现公益性和市场化双重目标。实施城乡市场体系建设三年改造计划,加大各类农畜产品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建设力度。在西宁、海东等城市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在各州、县(区)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牧区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乡镇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网络,实现市场布局合理、质量安全可靠、季节供应均衡、农产品损耗率至少降低15%的目标。
(三)大力培育流通市场主体。加强流通企业跨区域合作,鼓励省内流通企业引进、吸收先进流通模式、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和便民服务网点,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体系,积极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加快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提高商贸物流配送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力争打造1—2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园区,培育10家左右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积极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特许经营、平台集聚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实施“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在全省快速消费品、农畜产品、药品等批发零售企业,各选择1—2家开展标准化托盘应用推广及循环共用,提高物流配送标准化、单元化水平。
(四)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争取国家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试点,在全省农畜产品主产地、物流园区和物流节点城镇建设改造一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5家以上,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冷库库容达到50万吨。农畜产品冷链流通比例达到10%左右。
(五)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全省再生资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绿色回收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商场、进园区“五进”工作,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目标。加快建立农牧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农牧区设立回收点、分拣加工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到“十三五”末,基本构建起集回收、拆解、分拣、加工、交易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省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回收率达到70%。研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责任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衔接。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化发展,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升改造力度,推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着力打造现代物流、商贸服务、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贡献率。
(一)规划建设一批服务业集聚区。以西宁市、海东市为重点地区,加快建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设施等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机制快速发展。结合东部城市群建设,以西宁市国家综合改革试验点为契机,积极引进沃尔玛、万豪国际酒店等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和品牌,加快建国综合商务区、海湖总部经济区等13个集中区建设。加快青藏高原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东部国际物流商贸中心等项目建设,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
(二)加快州府和县城传统商业区改造。支持州府和县城传统商业区改造,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业档次。突出特色商业区(街)生活性服务功能,探索建设商务休闲、夜间休闲、旅游休闲等特色街区,促进商业、旅游、文化及休闲功能融合,力争全省50%的县城建成一条商业步行街。
(三)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咨询评估、会计事务、法律服务等行业,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专业服务机构。实施“家政服务体系提升行动计划”,加快西宁、海东、海南、格尔木等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建设家政服务站点15个以上,培育家政龙头企业5家以上,逐步完善覆盖全省家政服务网络。规范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行业和领域管理,促进行业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四)不断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积极引进直复营销、品牌捆绑、批零结合等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发展拍卖、竞买、直销、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等新型销售方式。鼓励发展大众餐饮、品牌餐饮、特色餐饮,加快化隆“拉面经济”品牌培育,推进餐饮业连锁经营。支持全省主要旅游城镇建设特色美食街和美食广场,培育餐饮业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完善餐饮业评级认定标准,深入挖掘“青海老字号”资源,力争用五年时间培育50家左右。
三、着力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鼓励信用消费、大众化消费、绿色消费,引导境外回流,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积极拓展信息、绿色、住房、旅游休闲、教育文体、养老健康家政等六大消费领域,以保障居民生活服务供给为重点,促进生活性服务发展,满足个性化、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依托省内大型展会和重大文体活动,组织大中型流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促进活动。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有针对性地推进汽车、家电、教育、旅游等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信贷消费发展,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加强社区和农牧区生活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引导便利店等新业态进社区,规范和拓展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娱乐、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挖掘大众化服务消费潜力,推进大众餐饮、经济型酒店、社区便民生活等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服务发展,引导和促进合理消费。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和可持续消费,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支持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和基地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进绿色循环消费设施建设,培育一批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市场、商场和饭店。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酒类、肉类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种,不断扩大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应用范围。
四、完善商品市场供应体系
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完善市场调节体系,加强储备商品管理,健全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增强应急保供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市场应急保供预案,综合运用信息引导、企业采购、跨区域调运、储备投放、进口组织、限量供应、依法征用等方式,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建设应急商品数据库,实施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动态管理,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增强投放力量,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建立储备商品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确保储备安全。推广商业储备模式,积极推进商业储备市场化运作和主体多元化。强化市场预测预警,提高监测样本企业质量,优化样本结构,逐步完善覆盖全省的统计监测体系,科学引导市场预期,确保市场健康运行。采取政府适度投入、企业积极参与的方式,组建国有控(参)股流通企业,培育具有集中采购、跨区配送能力的大中型农畜产品经营主体,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
第二节 着力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一、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发展各类主体参与、线上线下融合的流通新兴业态,以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转变流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支撑,以就业创业、基地建设、模式创新、品牌培育为抓手,以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为路径,开展“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施大数据战略,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供应链、物流链、价值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使电子商务在服务民生、促进消费、增加就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推进电子商务重点应用
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金融和跨境电子商务,推动“互联网+”发展,促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生活服务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基本实现主要领域电子商务全覆盖。
(一)大力发展农牧区电子商务。依托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扶贫攻坚工程,以湟中等4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龙头,每年争取将我省4—5个县列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力争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电子商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牧区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15%以上。结合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支持条件成熟的市州依托当地特色农牧业,开展农牧业信息化主动服务,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产供销一体化的农畜产品网上营销平台,推进农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开展电子商务进“万村千乡”工程,推动面向农牧民的生活服务、休闲娱乐、旅游、金融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力争5年内实现全省主要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覆盖。
(二)加快推进社区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促进城市(城镇)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电子商务相关增值服务,设立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服务。促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化,推动药品、家政、餐饮、旅游、住宿等便民电子商务应用,实现全省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
(三)着力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移动智能化、网络化服务,构建全渠道、全天候互动服务平台。推动批发零售传统商业企业转型和模式创新,鼓励零售企业加快向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转变,从经营商品向经营“商品+服务”转变,提高自营比例。支持大型实体零售、餐饮、家政、旅游、住宿、票务、维修等商贸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广泛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电子商务技术,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预约服务、社区配送等业务,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展。鼓励省内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大我省地产产品销售规模,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展,规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促进金融业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促进金融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强个人理财、小微企业融资、保险等领域的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构建移动支付、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等多元化电子支付体系,改善农牧区支付结算环境。打造集网络销售、在线支付、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结合“宽带青海数字青海”建设,实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服务的全覆盖。
(五)积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服务和监管体系,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充分利用我省与“一带一路”国家间达成的经贸合作协议,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
第三节 积极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优化贸易结构,注重出口贸易与进口贸易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创造新的贸易增长点,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一、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和自主品牌
实施“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培育计划”,依托我省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培育藏毯、特色纺织、高原特色农畜产品、高原特色林业产品、民族文化以及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出口企业,培育扶持一批年进出口额超千万美元、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市场潜力大的骨干进出口企业。培育年进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企业达到20户,培育年进出口额100—10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40户。健全外贸企业孵化培育机制,加大对进出口孵化促进机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培育新的外贸主体。实施“出口自主品牌培育计划”,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重点培育藏毯、枸杞、民族用品、民族文化等特色自产出口商品品牌,打造10个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行业性国际品牌;培育15家外贸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30家外贸企业获得青海省著名商标。做好20家枸杞生产企业枸杞有机认证试点工作,2家以上企业注册国外商标或制定青海省地方标准,积极参与青海特色产品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国内外注册,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认证,建立完善出口产品质量检测公共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国内国际先进管理体系认证和生态原产地申报工作,建设好枸杞、藏毯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基地。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境内外知名品牌,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我省特色行业性国际品牌。引导企业增强与品牌推广机构的合作力度,加大我省出口自主品牌国际市场宣传力度,着力提高自主品牌商品的国际市场知名度和出口比重。
二、着力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实施优进优出战略,优化贸易结构,扩大对外贸易规模,提高自营进出口比重,规范推进代理贸易,实现进出口平衡发展。
(一)加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实现出口商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依托我省十大特色产业,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藏毯、民族用品、特色农产品、生物制品、特色文化产品等国家级、省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建设13个面向国际市场、特色鲜明、产业链配套完善的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推动产业集聚优势转化为出口竞争优势。
(二)加大贸易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进出口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发展转变,巩固和扩大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印尼等传统市场,加大中亚、南亚、西亚、中东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分类指导,巩固铁合金、藏毯等传统优势出口行业地位,培育和扩大民族服饰、民族用品、特色文化产品、特色农畜(林、渔)等产品出口规模,提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一般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扩大加工贸易规模。按照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形成有利于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产业链合理分工的外贸发展新局面。进一步强化进口带动作用,完善鼓励进口的政策措施,支持进口消费品保税业务新业态,扩大先进技术、原材料、重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进口。
(三)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文化服务出口,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扩大旅游、文化、金融等服务贸易规模。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服务贸易模式,依托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
三、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健全完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通关协作机制,全面推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模式。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在全面实现关检合作“三个一”的基础上,逐步向“单一窗口”转变,实现口岸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共用,促进通关便利化。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建立青海省电子口岸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形成电子口岸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推进对外贸易“单一窗口”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出口退税工作协调机制、台账服务制度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规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工作,减少小额税款函调次数,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适度放宽货物贸易企业外汇管理分类指标阀值,降低企业外汇经营成本。简化合并服务贸易外汇收付单证审核,满足服务贸易用汇需求。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管理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管理,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四、积极创建外贸促进平台
(一)加强展会和产业联动发展。积极培育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民族用品展览会等专业型展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和水平,推进展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打造成为内联产业、外接市场的特色产业发展平台,带动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参与国内外重要区域次区域组织开展的各类经贸活动,有计划地在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青海商品展览会,利用相关国内外展会平台,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联系,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
(二)加强国际营销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开辟我省特色产品的新兴市场,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建设青海特色商品国际营销网络,支持企业设立境外分拨中心、零售网点、售后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国外商贸流通企业或建设自主国际营销渠道,基本形成覆盖主要贸易伙伴的销售网络。构建跨境服务产业链,完善售后服务标准和保障支撑体系,带动国内货物、服务、技术出口。
(三)加强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建设。推行“保税仓储+保税展销”进口馆等模式,鼓励企业采取商品直销、国际采购—进口—自营销售、联营、跨境直邮、购物网站线下实体店等模式建设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增加一般消费品和生活用品进口,建设10个国际商城和进口生活馆。
第四节 大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立足比较优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总抓手,坚持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着力解决对外开放总体水平不高、经济外向度低、对发展拉动作用不强等问题,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优化对外开放布局
牢固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联系,以国际友好城市为纽带,在政府高层互访、部门对口洽谈、企业深度对接、民间友好交流四个层面形成机制化,深化务实合作,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充分发挥我省独特的区位优势,按照“东进、西出、北上、南下”的思路,进一步拓展我省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一)深化向东开放。重点促进与日本、韩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在农业、旅游、环保、文化、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合作,引进发达地区对外开放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承接太阳能、新材料、生物制品等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高技术产业。加强周边地区的区域协作,积极推进兰西格经济区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区的经贸合作,积极促进一体化发展。
(二)着力扩大向西开放。充分发挥青海多元文化优势,面向中亚、中东地区开放,重点与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中亚5国,沙特、科威特、阿联酋、伊朗等中东国家,白俄罗斯、捷克等欧洲国家开展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金融、民族产业、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的合作,开展旅游及农牧业综合开发。
(三)积极探索向北开放。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积极发展与蒙古国、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开拓市场,开发资源。一方面,开发蒙古国丰富的煤炭、矿产资源,为我省优势产业提供原材料,开发俄罗斯农牧业资源,拓展我省农牧企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根据我省新能源、新材料、藏毯和农牧业等产业优势,在蒙古国、俄罗斯积极开拓市场空间。
(四)努力拓展向南开放。充分发挥传统经贸优势,积极融入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着力推进与尼泊尔、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借助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积极开展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开拓新的市场和资源,扩大我省在亚太和东盟市场的影响力。
二、深化“一带一路”经贸交流合作
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经贸合作,扩大合作领域,促进协调发展,拉紧利益纽带,打造利益共同体,努力把我省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战略通道、商贸物流枢纽、产业基地、人文交流基地和新兴黄金旅游目的地。
(一)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加强与国内外各类商协会、海外侨胞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圆桌会议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对外合作联络处(窗口)。着眼西宁、海东、格尔木城市建设和功能提升,积极在沿线国家和地区缔结友好城市,在已经建立友好缔约城市的基础上,加强与中亚五国、阿联酋、沙特、俄罗斯等国的沟通联系,建立友好省(市州)关系,加强经贸合作。
(二)促进重点地区“一带一路”建设。制定务实的交流合作计划,打造西宁、海东和格尔木三个对外开放节点城市,不断深化我省与中亚、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加快形成内生增长与外向发展互补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三)加强区域协调合作。进一步强化西部省区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协调,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共同打造向西、向南开放的经贸共同体。广泛开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资源、民族产业、金融、教育、文化、旅游及农牧业综合开发交流与合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兴业,积极推进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等全产业链方面的合作,积极推进境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提高我省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提高服务业合作发展水平。引进国际性高端服务业,培育一批服务外包企业,提升承接服务外包业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制定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措施,扶持龙头企业到海外承接服务贸易项目。稳定和拓展旅游等传统服务业出口,探索扩大金融、物流、通信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培育新的服务贸易增长点,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和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
(五)拓宽“一带一路”发展内涵。努力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人文交流,广泛开展教育、科技、金融、文化、旅游、卫生、环保等领域合作,充分利用青洽会、环湖赛、藏毯展、清食展、文化旅游节等重要经贸文体活动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影响力,形成联系紧密、特色突出的经贸合作平台体系。
三、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
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把吸收外资与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振兴装备制造业结合起来,与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全面进步结合起来,积极有效引进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
(一)加大工业领域利用外资力度。积极推进“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实施,注重引进高附加值、高辐射力、低能耗和处于产业高端的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外商重点投向新材料、新能源、盐湖化工、高原生物、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特色农业等我省确定的战略新兴产业,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鼓励外资参与省内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推进科技领域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境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我省建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吸引境外科研机构与我省共建国际化创新载体,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鼓励外商投资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结构,提高外资溢出效应。
(三)扩大金融业开放力度。吸引境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基金等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强与沿线国家主流银行同业授信、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业务合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省内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在境外发行债券、股票、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等在境内外市场募集资金。
(四)推动旅游业和农牧业对外合作。深化与重点境外旅游客源地的合作,巩固日、韩、东南亚、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等传统客源市场,进一步拓展中东欧、北美等客源市场,扩大国际旅游市场份额。引进外资和国际旅游品牌,打造旅游精品线路、精品景区。加快农牧业领域对外开放,引导外商投资从农畜产品加工领域向农牧业综合开发领域延伸。
(五)扩大社会事业领域对外开放。开展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与相关国家互派留学生规模,鼓励有实力的高校联合办学,广泛开展丝绸之路沿线城市青少年交流互访活动。加强医疗卫生交流合作,在高原医学、中藏蒙医药、地方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密切协作关系。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合作,提升环湖赛、文化旅游节的层次和规模,积极与相关国家互办文体活动,支持文化企业开展境外商业演出和发展文化贸易,努力构建人文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四、加快发展对外投资合作
加快走出去步伐,坚持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相结合,积极推进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引导各类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拓展外部发展空间。
(一)加大特色产业对外投资合作。充分发挥我省新能源、
盐湖化工、水电工程、农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和产业合作,在矿产资源开发、农业种植、食品加工、盐湖化工等重点领域的合作。
(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土库曼斯坦500千伏输变电项目、土库曼斯坦纺纱厂项目、马来西亚“凯云国际村”大酒店项目、尼泊尔昌财粮油精炼厂项目、俄罗斯农业养殖基地项目。引导“走出去”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强强联合、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联合共同体,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三)加快对外劳务输出。鼓励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促进我省劳务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际市场能力,扩宽外派劳务渠道。支持劳务企业加强与承包工程企业的合作,通过项目带动项目分包,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发展。推进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出国前适应性培训,努力提高我省外派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五、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加快开展西宁航空口岸货运业务,积极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先行先试,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政策范围。推进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西宁综合保税区、青海国际保税购物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推行“保税仓储+保税展销”、进口商品直销、国际采购—进口—销售等模式进口馆,以及机场口岸免税商店建设。积极发展保税物流业务,拓展保税货物的展示、检测、期货交割等新型业务。推进大通北川工业园西宁综合保税区力争尽快投入运营。加快中国(西宁)国际绿色产业园、青海循化民族用品产业园、朝阳物流园升级改造完善功能,培育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西宁航空货运口岸建设,探索推动水果、肉类等进口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建设。经过五年发展,力争使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取得明显突破。
六、加快口岸开放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口岸开放,编制口岸开放总体规划,建全完善口岸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三互”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加强与沿海、沿边地区口岸的合作对接,推进与沿海、沿边地区口岸之间的物流合作和联动发展,提升西宁航空口岸货运能力,支持格尔木发展多式联运,承接口岸物流功能。不断增强口岸综合效能。加快口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转变口岸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公路、铁路、航空多式联运,适时开通面向中亚和欧洲的货运班列。推动口岸向城市、城镇、重点通道延伸,带动临空经济区建设。推进口岸开放工作,力争开放格尔木、玉树等支线口岸。加大对国际航线的扶持力度,适时开辟西宁至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等国家的国际航线。
七、促进与周边区域协同开放
依靠青海特色优势,广泛开展区域协作,推进重点领域开放合作,实现与周边省区联动发展,形成产业合理分工、配套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协调保护、生产要素合理集聚的区域一体化合作机制。
(一)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合作。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引进一批精深加工、高端制造产业和补链企业,建设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强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台港澳等地区的合作,积极引进对外开放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承接太阳能、新材料、生物制品等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高技术产业。
(二)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协作。加强与甘肃、新疆、西藏在能源资源等领域的产业合作,共同推进资源开发和转化;丰富文化旅游合作,共同开拓旅游市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交流合作,共同构筑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产业配套、产业融合为重点,积极推进兰西格经济区建设,主动接受成都、重庆、西安三大城市的辐射带动,加快融入以三大城市为核心的“成渝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努力把我省建成发达地区、周边大城市相关产业的配套地、产业梯级转移的承接地和绿色生态农产品的供应地。
第五节 不断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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