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发挥金融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助力作用,深入推进青海省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和金融服务工作,近日,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联合向全省金融机构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扶贫规划(2018年—2020年)。
青海省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扶贫规划(2018年—2020年)要求各金融机构通过加大信贷资金倾斜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大做强深度贫困地区重点扶贫项目;支持一批带动作用强、辐射范围广的产业和项目;规范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增强深度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其具体工作目标为:2018年至2020年,全省金融机构要在深度贫困地区安排信贷资金56亿元,其中产业扶贫贷款1.6亿元;项目扶贫贷款50亿元;个人扶贫贷款5亿元。分年度看,2018年安排信贷资金24亿元;2019年安排信贷资金19亿元;2020年安排信贷资金13亿元。
为保证金融扶贫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青海省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扶贫规划(2018年—2020年)提出了七大工作任务:一是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放,2020年以前,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力争每年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二是改进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深度贫困地区发放的精准扶贫贷款,实行差异化的贷款利率;三是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信用修复重建,对存在信用不良记录的扶贫对象,有针对性地帮助重建良好信用;四是优先下沉深度贫困地区金融网点,推进支付服务进村设点,鼓励深度贫困地区推广网络支付;五是提高深度贫困地区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保险全覆盖,政策性农业保险乡镇广覆盖;六是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引导作用,到2020年,力争每年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占全省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七是加强深度贫困地区保障措施,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促使全面完成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扶贫规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