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司、体育局经济司《关于请复核“十三五”期间公共体育服务实施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通知》要求,现将青海省“十三五”公共体育服务实施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2016年9月9日-9月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名书面提出。
附件:青海省“十三五”公共体育服务实施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联系电话: 0971-6334119,邮箱:qhfgwshc@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号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
青海省十三五公共体育储备项目20160906报国家.xls |